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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引用了一首被公认为中国最古老的诗歌,内容是“断竹、...

汉代《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引用了一首被公认为中国最古老的诗歌,内容是“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这首诗

A. 承续了《诗经》的写实风格

B. 是当时人们生产生活的艺术再现

C. 说明了汉代重视诗歌的创作

D. 反映了秦汉时期文学艺术的发展

 

B 【解析】“断竹,续竹”,是歌咏“弹”的生产制作过程。这就是先将竹竿截断,然后用弦将截断的竹竿连接两头制成弹弓。“飞土”,是指将泥制的弹丸射出。“逐肉”是说猎手们追赶被击伤的鸟兽之类的猎物。这首民歌简短、质朴,诗句整齐,有和谐的韵律,是原始时代狩猎生活的真实反映。故B正确;《诗经》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勾践是春秋晚期五霸之一,A时间不符合题意;汉代《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引用了春秋时期的诗歌,无法体现“汉代重视诗歌的创作”,排除C;D时间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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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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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去世后,其13岁的嫡长子姬诵继位,因姬诵年幼,由其叔父周公摄政。姬诵的另几个叔父管叔、蔡叔和霍叔认为周公有篡位之心,并依次为借口发动了“三监之乱”。由此可见

A. 分封制激化了家族矛盾

B. 宗法制弱化了君主权利

C. 地方势力享有较多特权

D. 周初统治秩序尚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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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曰:“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胡适讲道:“礼”字广义颇含法律的性质。儒家的‘礼’和后来法家的‘法’同是社会国家的一种裁制力。”这表明

A. 先秦统治强调“隆礼重法”

B. 礼制是诸侯治国的依据

C. “礼”和“法”功能异步同趋

D. 儒家和法家有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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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资产阶级所构建的国家模式,不论是君主立宪式还是共和式,往往利用了封建社会原有的国家机器。

——摘自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

运用世界近现代史实,对材料中的观点进行探讨。(说明:可以提取材料观点并进行论述,也可以对材料观点进行修改、补充、否定或提出新的观点,并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史实准确、论证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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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于1937年9月参加了日中战争。日本宣扬这是为“建设王道乐土”“东

洋和平”的战争。当时,我不认为是侵略战争。在战场上人类爱和平的使命感使我产生了疑惑,为此,我写了日记。……我含着眼泪在日记中记下了黄河大堤被炸后的悲惨情景……我在为日本军侵略的牺牲品而落泪,然而,自己又是侵略者中的一分子。我是忠于天皇敕谕“军人天职乃临战当敌,片刻不可忘记“武勇”二字的盲从兵……(战后)所谓战争,就是包括了一切非人道的罪恶无比的巨大的恶魔口袋,它涂炭生灵,……毁灭文化,使人间变成地狱。……因为我们错了,所以必须反省,……我为了洗刷自己的罪过一直在与军国主义斗争。                        

                                                                                   ——摘自《东史郎日记序》

材料二  鉴于未来任何世界大战必将使用核武器,而这种武器威胁着人类的继续生存,我们敦促世界各国政府认识到并且公开承认,他们的目的绝不能通过世界大战来达到,因此,我们也敦促他们寻求和平办法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一切争端。  

——《罗素—爱因斯坦宣言》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东史郎思想的变化。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日本宣扬的“建设王道乐土”“东洋和平”思想的认识。

(2)《罗素—爱因斯坦宣言》的核心思想是什么?该宣言的发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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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赦令具有法律的效力。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二  第一条:第一款  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律。

第二条: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二款  总统有权缔结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第三条: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即总理)、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反映的思想内容有哪些?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些思想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有何残余?

(2)请指出材料二、三两部宪法所反映的共同原则,并根据材料二中的相关知识来具体说明这种原则。

 

(3)材料二、三两部宪法关于总统的权力的规定有何不同?请根据当时中国的形势分析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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