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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下面是明朝内阁的具体权力: (一)票拟、批答。...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下面是明朝内阁的具体权力:

(一)票拟、批答。即对各衙门、臣僚进献的奏章,草拟答复或处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决策起初大学士们经过商讨后草拟处理意见,然后交由皇帝斟酌批复,若意见不合,則发还修改,这样就形成了皇帝与大学士之间的政治协商。

(二)草拟诏敕与封驳。诏敕的拟订初由翰林院执行,内阁制度完备后,翰林院与内阁分置,诏敕的拟订专由内阁执行。所谓封驳,就是当阁臣认为皇帝的旨意有欠周详时,便可以封还不受,或拒绝草拟。由于诏敕需由内阁发出,这就意味着皇帝的意志无法向下传达。

(三)顾问咨询与劝谏。可分为顾问咨询和密疏进言两类……

(四)会议决策与会审。这是内阁权力由内廷转向外廷的一种体现。内阁会议由内阁、六部、六科、九卿等共同参与,共商国是,其建于内阁建立之初。由于政务“必下内阁而后行”内阁的日常行政权力由此得到巩固。

材枓二    顺治十五年(1658年),皇帝第一次宣布改内三院为内阁,规定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等组成內阁。当时规定:在内阁设置满、汉大学士各2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学士,满人6人,汉人4人。其下还有人数众多的侍读学士、侍读、典籍、中书等工作人员,有满本房、汉衣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副本处、批本处等一系列办事机构,成为一个组织庞大的中央辅政机关……事实上,清朝的内阁一直只能办理一般性的日常公事,从来没有掌管过重大的机要。因为清王朝一直设置有由皇帝直接掌控的机要办事部门与内阁制度同时存在,并且不容许内阁插手。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简析内阁制度在明、清两代的历史沿袭及差异性》

(1)根据材料一,分析明朝内阁制度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指出清朝内阁与明朝内阁的不同。

(3)综合上述两则材料,指出明清内阁制度变化反映的趋势。

 

(1)积极作用:保证了权力的平衡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皇权;有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 (2)不同:以满族官员为主;成为一般性的辅政机关;机构日益完善。 (3)趋势:君主专制不断加强。 【解析】(1)根据材料一“票拟、批答……皇帝与大学时之间的政治协商……这就意味着皇帝的意志无法向下传达”可知,明朝内阁制度的积极作用是,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皇帝权力有一定的限制;帮助君主治理国家,有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 (2)根据材料二“成为一个庞大的中央辅政机关……内阁一直只能办理一般性的日常公务,从来没有掌管过重大的机要”可知,清朝内阁与明朝内阁的不同之处是,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而清朝内阁是中央辅政机关;明朝内阁拥有“票拟、批答”,草拟诏敕与封驳,会议决策与会审等重大权力;而清朝内阁一直只能办理一般性的日常公务,从来没有掌管过重大的机要。 (3)根据材料一可知,明朝内阁对君主的权利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材料二可知,皇帝则把权力全部抓在自己手中,因此,明清内阁变化反映的趋势是,皇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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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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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材料一   夏禹定九州,寿地属扬州,殷商如制。周为六、蓼国地,襄王三十年(公元前622年)楚灭六、蓼,地入于楚;景王十六年(公元前529年)吴略州来,并占寿地;敬王二十七年(公元前493年)蔡避楚求吴翼护,迁都州来,州来改称下蔡,寿地属蔡;贞定王二十二年(公元前447年)楚灭蔡,地复入于楚。

材料二  秦王政六年、楚考烈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41年),楚“东徙都寿春,命江淮及其以南地区为九江郡,置寿春县,为郡治。

材料三  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封英布为淮南王,都于六,寿春为淮南王国地;英布叛死,高祖立子刘长为淮南王,都寿春;刘长废死,文帝立刘长子刘安为淮南王,仍都寿春;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刘安谋叛死,国除,寿春为九江郡治所;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汉置十三州刺史部,寿春为九江郡治所。九江郡属扬州刺史部。           

材料四  元初,置中书省与11行中书省,淮南各府、县均隶于河南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安丰路总管府,治所寿春,领5县。

——安徽文化网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周至秦朝与寿县相关的地方行政机构发生了什么变化。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汉初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是什么?汉武帝采取哪一措施解决上述设置带来的弊端?结果如何?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四实行的地方行政机构的意义。综合上述材料,指出中国古代中央对地方管理的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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