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已形成一套完备的文官制度,在用人方面,各个朝代的选官制度趋于完善,不仅对自身统治乃至世界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汉廷每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简称则曰“贤良”……“孝廉”为孝子廉吏之简称,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为汉室令举孝廉之始……此项制度之演进,一面使布衣下吏有政治上的出路,可以奖拔人才,鼓舞风气;一面使全国各郡县常得平均参加中央政局,对大一统政府之维系尤为有效。而更要的,则在朝廷用人,渐渐走上一个客观的标准,使政府性质确然超出乎王室私关系之上而独立。
——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二本是想替当时用人定一客观标准……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考试。这种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西方在其选举政治领袖之外,还得参酌采用中国的考试制度来建立他们的所谓文官任用法。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汉代选官制度的标准并概括这一制度产生的影响。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中“这便大错”所指的选官制度的名称。据材料二,指出该制度的弊端。较之于这一制度,隋唐实行的选官制度有哪些进步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从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中得到的基本认识。
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因为它们与罗马法制不相符合。”对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A. 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B. 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 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D. 罗马法稳固了帝国的政治经济基础
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这就是由“控诉式诉讼”派生出来的“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这说明古罗马
A. 减少诉讼案件
B. 维护贵族利益
C. 注重法律程序
D. 强调证据作用
有学者指出:“在这样的法制基础上,帝国范围内各地区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人员的来往大为便利……罗马文化的综合统一达到前无古人之境。”材料中便利帝国经济文化交流的“法制基础”是
A. 习惯法
B. 《十二铜表法》
C. 公民法
D. 万民法
《十二铜表法》规定:“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由此可见它
A. 维护私有财产
B. 维护平民利益
C. 维护贵族利益
D. 维护奴隶制度
“虽然(雅典)公民大会的权力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但由于它又是立法机构,所以它可以变更法律,让法律为其服务。”这说明古代雅典
A. 确立了以法治国理念
B. 实际上是“人治”政治
C. 公民大会缺乏行政权
D. 法律具有高度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