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虽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A. 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B. 不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
C. 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D. 审判结果取决于对法律的解释
古罗马法规定合法婚姻的成立须满足:双方是罗马市民,男性已达适婚年龄,女性具有结婚自然能力,且得到双方父母的同意。罗马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 )
A. 仅仅保护公民间的婚姻关系
B. 提倡不同等级间的市民通婚
C. 要求在婚姻关系中尊亲敬老
D. 对市民的婚姻自由进行限制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六部具体职掌,六部设尚书,尚书为正三品。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洪武十三年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这一变化是
A. 中央集权强化的结果
B. 六部官员勤政廉洁的结果
C. 源于中枢机构的调整
D. 科举考试更加严格的反映
洪武九年(1376),改行省之名为承宣布政使司,随后地方还设立了掌军事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和掌司法监察的提刑按察使司,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都、布、按“三司”。三者互不统属,直接面对中央。这种建制规划
A. 基本承袭了元朝体制以加强君主专制
B. 使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进行分权并立
C. 开启了明代行政体制中民主建设的典范
D. 标志着明清专制主义皇权达到顶峰
传统中国以控制民生经济命脉和“利出一孔”的政策设计等实现利益整合,以体制化的科举选官和基层宗法治理实现组织整合、以“家国同构”“尊君”和“民本”相统一的儒家政治伦理实现文化整合,以存在严重结构性缺陷的法律实现薄弱的法制整合,以一以贯之的强力与暴力实现阶段性的强制整合。这些整合
A. 维持了农业帝国的超稳定结构与秩序
B. 实理了国家对土地与人口的完全控制
C. 促使了中国社会各社会阶层趋于固化
D. 推动了各地文化交流与语音文字统一
春秋初期,黄河沿岸各国往往“壅防百川,各以为利”。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在宋国的葵丘(今河南)主持诸侯会盟,盟约中有“无曲防”的规定,即禁止修筑危害别国防洪安全的堤防。这一变化客观上反映了
A. 各诸侯国之间争霸非常激烈
B. 齐王称霸后有效治理了黄河
C. 各诸侯国以农立国的思想
D. 国家统一有利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