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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欧洲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会议和帝国会议;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

近代欧洲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会议和帝国会议;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这些规定表明该国

A. 皇帝掌握国家实权

B. 首相没有任何权力

C. 皇帝统而不治

D. 联邦议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

 

A 【解析】从材料“皇帝有权召集、召开”“首相……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中可以看出该国的皇帝拥有国家的实权,故A项正确,C项错误;材料“首相主持帝国政府”说明B项错误;材料“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说明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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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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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威尔逊曾说过:“我们的宪法(1787),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它是根,而不是完整的藤。”这里所说的“奠基石”和“根”不应包括

A. 共和制

B. 两党制

C. 联邦制

D. 三权分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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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二者的“角力”可追溯到《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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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权利法案》使国王失去了全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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