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某国宪法规定: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会议和帝国会议;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联邦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这些规定表明该国
A. 皇帝掌握国家实权
B. 首相没有任何权力
C. 皇帝统而不治
D. 联邦议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
美国总统威尔逊曾说过:“我们的宪法(1787),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它是根,而不是完整的藤。”这里所说的“奠基石”和“根”不应包括
A. 共和制
B. 两党制
C. 联邦制
D. 三权分立体制
下图是反映17世纪英国政治生活的一幅漫画。下列对漫画的解读不正确的是
A. 二者的“角力”可追溯到《大宪章》
B. 议会的胜利实际上是民主的胜利
C. 《权利法案》使国王失去了全部权力
D. 二者“胜负”决断于“光荣革命”结束
它开创了一种用条约的形式,把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人民的疯狂掠夺和奴役加以“合法化”的罪恶先例。“它”应是
A. 《南京条约》
B. 《天津条约》
C. 《马关条约》
D. 《辛丑条约》
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保留了浓厚的专制残余,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规定最能说明上述观点的是
A. 中央政府掌握军事、外交等大权
B. 首相主持帝国政府
C. 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行使立法权
D. 皇帝掌握国家实际大权
有人在比较英美两国政制中“最高权威机构”的区别时指出,美国的最高权威机构不是单一的,而英国是单一的。美国政制的这一特点是
A. 中央集权
B. 三权分立
C. 人民主权
D. 两党轮流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