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在联邦议会的58个议席中,只要有14票就能否决议案,普鲁士拥有17席,可以单独执行否决权,而其他中小邦联合起来也可制服普鲁士,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这表明该宪法
①是各邦妥协的结果
②体现了普鲁士的霸权
③考虑了原来各邦的利益
④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正是这个设计……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选自易中天《我们的反思》)材料中的“精巧的设计”是指
A. 英国《权利法案》
B. 德国《德意志帝国宪法》
C. 美国1787年宪法
D.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确立了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是孟德斯鸠“以权力制约权力”学说第一次在政府体制的设计方面得到较好的贯彻。这种机制不包括( )
A.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分权制衡
B.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间分权制衡
C.国会参众两院对立法权的分权制衡
D.白人、黑人在国家权力分配中的分权制衡
著名学者钱乘旦先生认为:“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了一个合适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保证社会有宽松、和平的环境,让人们追求个人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能力。”就此理解18世纪英国领先世界的最大优势在于
A. 海外贸易
B. 和平环境
C. 地理位置
D. 宪政制度
有学者认为:“(光荣革命)不是一次微不足道的政变,也不是一次以建立‘平衡宪法’为归宿的政治妥协,而是议会与国王权力关系史上的决定性转折点。”这里的“转折点”是指
A. 通过《权利法案》结束了国王的权力
B. 议会与国王在国家权力上实现了平衡
C. 国家权力的重心由国王转移至议会
D. 英国实行无议会统治
罗马法规定“当某个新施工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每个市民都可以发出新施工警告”,“但是,当新施工的实施是为了公共利益时,则新施工行为将被允许,即不得向施工工人发出禁止新施工的警告”。这说明在古代罗马
A. 法律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B. 市民拥有对政府监督权
C. 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D. 建筑违法行为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