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早期具有狭隘性、注重形式、程序繁琐、严重僵化等缺点,随后罗马法逐渐摆脱了狭隘、形式主义的缺点。这种转变发生在( )
A. 公元前5世纪 B. 公元前3世纪
C. 公元3世纪 D. 公元6世纪
罗马法中有这样一个程式:“如果A欠B钱,则判C向B给付”。其中A为奴隶或家属,B为第三人,C为家长。这体现了罗马法
A. 转嫁责任,违背了法律公平正义原则
B. 维护奴隶权益,其债务由奴隶主承担
C. 保障债权人利益,由家长承担附加责任
D. 简便易行,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胜利
作为“一切公法和司法的渊源”的《十二铜表法》,“它把向来由贵族祭司阶层把持的‘习惯法’用人人可见的文字公布出来,使司法执法‘有明确的文件作依据’”。这表明《十二铜表法》( )
A. 具有成文法的进步意义
B. 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C.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高度成熟
D. 成为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
在《十二铜表法》产生之前,罗马元老院派出一个3人使团到希腊学习和抄写梭伦立法,当时雅典正值伯利克里时代。后来这3人是编纂《十二铜表法》的十人委员会成员。这段材料最能说明
A. 雅典不愧为“全希腊的学校”
B. 罗马人曾经借鉴了希腊人的立法
C. 希腊制定出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
D. 民主与法制是人类社会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
罗马法律规定,“抗辩是赋予被告的一种辩护手段。因为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即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有合法根据的,但是对被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为驳回原诉,你有权提出基于胁迫或欺诈的抗辩,或基于事实之抗辩。”这反映了当时的罗马法( )
A.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B.坚持司法公正的原则
C.既呆板而又有弹性 D.维护贵族利益的宗旨
柏拉图曾说:“在民主制中,没有专门的领导阶层,领袖人物取决于人民的喜好,因此,他们的行动在于维护他们自己的名誉和地位。默许人民的要求……这就使政治领导能力受到了削弱……民主使智慧边际化。”在此,柏拉图认为雅典民主制
A. 是小国寡民的城邦产物
B. 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C. 不利于执政水平的提高
D. 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