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是对抗与冲突的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结果,其制度设计也体现了妥协精神。宪法中有一项被称为“Three﹣Fifths Compromise(五分之三妥协)”,其妥协的双方分别是
A. 中央与地方
B. 总统与国会
C. 大州与小州
D. 南方与北方
美国《1787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这些内容体现的是
A. 中央集权原则 B. 地方分权原则 C. 民主原则 D. 分权制衡原则
美国《1787年宪法》没有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等权利”,直到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0条修正案,才规定了人民的上述权利,这十条修正案也叫美国的《权利法案》.结合所学,《1787年宪法》没有规定人民的上述权利的主要原因是
A. 《1787年宪法》代表资产阶级利益
B. 美国《独立宣言》中认为上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无需再明文规定
C. 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的反对
D. 1787宪法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缔结任何条约,参加任何同盟或邦联”;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任何进口税或关税”;“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不得与他州或外国缔结协定或盟约”这些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共和制
B. 联邦制
C. 分权制
D. “权力制衡”
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近代美国实现这一“梦想”的重要举措是
A.颁布《权利法案》,确立议会主权 B.实行联邦制政体
C.坚持人民主权原则 D.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
有个国家权力的尾巴是逐渐收起来的,制度笼子的形成也是渐进的;有个国家设计了完美的制度笼子,将权力彻底驯服;有个国家的制度笼子藏着阴谋,有种权力随时想跳出来;有个国家的权力公然站在制度的笼子上,驯服了人民。以上关于“权力与笼子”的表述分别对应的是
A.法国共和制、德意志君主立宪制、英国君主立宪、美国三权分立
B.英国君主立宪、美国三权分立、法国共和制、德意志君主立宪制
C.法国共和制、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美国三权分立、英国君主立宪
D.英国君主立宪、美国三权分立、德意志君主立宪制、法国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