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九章律》和其它一系列法律,统称“汉律”。汉律的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四种。律为律条,令为诏令,科为法律适用,比为案例类推。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近代严复曾说:“三代以还,汉律最具。吾国之有汉律,犹欧洲之有罗马律也。”到明清时期,中华法系已走到尽头。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统治者对法律做了一些调整,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独立化的道路。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而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律和罗马法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近代时期的不同影响并分析其原因。
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
A. 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B. 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 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D. 罗马法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古罗马的市政官规定:上市的奴隶须用牌子写明各奴隶的国籍、性别、年龄、技能和有无疾病等,并挂在胸前,事后如发现有出入,允许买主请求减价或解除契约。此规定体现了罗马法的主要现实意义是( )
A. 协调罗马公民间的关系 B. 维护奴隶主的经济利益
C. 保护奴隶的正常交易 D. 适应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
公元前445年,罗马废除贵族与平民不能通婚的旧法:公元前367年,又以法律形式授予平民于贵族分享公有土地的平等权利……。罗马制定上述法律的主要目的是
A. 完善法律体系
B. 稳定社会秩序
C. 保障平民利益
D. 维护帝国统治
“《十二铜表法》中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这反映了《十二铜表法》的哪一特点( )
A. 注重保护私人财产 B. 注重诉讼程序
C. 法律至上 D. 内容广泛、庞杂
有人认为:罗马人智力不如希腊人,体力不如高卢人,经商的本事不如迦太基人,却能一一打败这些部族,而且在战后还能与这些部族有秩序地和睦共处。为什么?你会发现,罗马帝国的强大,归根结底是因为它的宽容开放,它的兼收并蓄。这一认识主要是基于罗马
A. 万民法广泛的适用性与实用性 B. 较为发达的工商业经济
C. 帝国凭借军事实力不断进行扩张 D. 《十二铜表法》成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