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5 > 高中历史试题 >

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

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

A.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B.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C.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D.皇帝是国家元首”

 

D 【解析】 试题分析:A、B、C都是指皇帝掌握实际权力,国家元首只是国家的象征,并不一定掌握国家权力。  
复制答案
考点分析:
相关试题推荐

俾斯麦从19世纪50年代末以来就在考虑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制度,既能保持普鲁士王朝和容克阶级的政治统治优势,又能在经济方面照顾资产阶级的利益,并使两个阶级利益互相融合,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基础。这种设想在1871年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最终促成了德意志新体制的形成。上述材料表明

A. 专制制度与民主制度可以相互补充

B. 德意志开创了适合国情的政治体制

C. 统一后德国制度更具有专制色彩

D. 统一使德国资产阶级利益全面保障

 

查看答案

德意志帝国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对马克思这段话理解最准确的是(  )

A. 德意志帝国是封建专制帝国

B. 德意志帝国是军事帝国

C. 德意志帝国名为立宪,实为专制

D. 德意志帝国议会权力较大

 

查看答案

恩格斯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一个唯一的稳固的轴心——一个帝国首相(宰相)。联邦会议……处于这样一种地位,这种地位使其他责任行政权成为不可能,可能的只有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因而使帝国责任大臣无法存在。”材料中“帝国首相的责任行政权”表现为

A. 宪法赋予首相国家最高权力

B. 帝国首相拥有内阁的控制权

C. 帝国首相只对联邦会议负责

D. 内阁大臣均由帝国首相任命

 

查看答案

德意志统一前,俾斯麦曾在议会中公开宣称:我们这里不是英国,我们这些大臣是国王的奴仆而不是你们的奴仆。1882年,俾斯麦又说,没有一个政党能够统治德意志帝国和普鲁士国家,没有一个政党有足够的力量,能进行调停。这说明德意志

A.统一前后政治制度没有发生变化

B.议会依从于普鲁士王国

C.含有浓厚的专制主义特征

D.是一个没有政党的国家

 

查看答案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修改自1866 年编纂的《北德意志邦联宪法》,并由多个单独的文件汇总而成,被德国历史学家称为俾斯麦帝国宪法”。“俾斯麦帝国宪法这部宪法实质上反映出

A. 宪法规定首相的权力极大    B. 宪法对欧洲等国的影响深远

C. 俾斯麦对立宪起到关键性作用    D. 宪法保留了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

 

查看答案
试题属性

Copyright @ 2008-2019 满分5 学习网 ManFen5.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