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前此选举.皆权在举之之人,士有应举之才,而举不之及,夫固无如之何。既可(科举)……不能应试者,有司虽欲徇私举之而不得;苟能应试,终必有若干人可以获举也,此实选举之官徇私舞弊之限制。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晋时期的选官制度,并通过与上述选官制度的比较,说明科举制的历史进步性
材料二 渐渐地,这些考试(指科举) 开始集中于文学体裁和儒家正统观念,最后的结果是形成一种制度,为中国提供了一种赢得欧洲人尊敬和羡慕的、有效稳定的行政管理。……只要中国仍相对地孤立在东亚,它就会继续提供稳定性和连续性。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2)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科举制具有的政治、思想以及整体的统合功能。
材料三 作为一种上千年的文化存在,科举显然有其客观的历史合理性,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其存在约持久性。……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务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科举制度的最大合理性在于它那“朝为田舍邦,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灵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3)据材料三,说明科举制度对于现代人才选拔的历史借鉴价值。
1908年底,德意志帝国议会议员提出议案,要求皇帝的宣战权必须得到议会的赞同。这一议案没有获得通过,但帝国议会获得了在质询宰相时通过多数决议确定国会意见的权力,还可以宣布对宰相不信任。这表明当时德意志帝国议会
A. 剥夺皇帝的行政大权 B. 政治作用得到增强
C. 最终获取了立法大权 D. 可以提名宰相人选
1875年,法国宪法规定: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此规定的意义在于
A. 消灭了法国的保守势力 B. 摒弃了传统封建财政制度
C. 平民可直选法国的议员 D. 体现立法机构内相互制约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这句话着重强调美国联邦宪法
A. 创造了新的宪法体制
B. 不具有普适性
C. 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
D. 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他赋税,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从材料可看出
A. 美国国会拥有立法权和执法权 B. 宪法注意维护公民的财产权利
C. 美国公民的财产权不可被没收 D. 美国的征税权力归国会所有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两院议员除犯叛国罪、重罪以及扰乱治安罪外,在出席各院会议及往返各院途中,有不受逮捕之特权。”制定这一条款的目的是
A. 保护立法权力免于外界干预 B. 统计共和党、民主党的党员人数
C. 控制美国参众两院议员的犯罪行为 D. 推行针对议员的政治特权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