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为了健全和维护户籍制度。汉代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汉制,每县设户曹,掌户口之政,于每年八月案比户口。“案比户口”,就是把户口按什、伍组织编制起来,并审阅他们的面貌同所登记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一年一度的案比户口。实为核查户口和防止奸非的强制性措施。案比户口之后,就实行造籍。造籍时,必须选用字迹清楚的人进行抄写。每年将户籍层层上报。接受朝廷的检查,谓之“上计”。户籍是上计其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央督促各郡国县道重视人口的增减和检查户籍制度实行情况的一种手段。还利用“赐民爵”制度,引诱流民重新占籍。从西汉惠帝时开始、已实行普遍给天下民户主赐爵的制度。到东汉时又给流民欲占者赐爵,其目的在于以赐爵的荣宠去欺骗农民,使之地著。不随便脱籍流亡,即使脱籍了也乐于再占名籍、借以维护和巩国户籍制度。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 根据材料,概括汉代户籍制度改革的特点。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代户籍制度改革的作用。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伦理一般指指导行为的观念,它不仅包含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蕴含着行为规范背后的道理。关于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基本观点:
一种是认为儒家伦理与现代市场经济根本对立、难以相容的,完全否认儒家伦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一种则认为儒家伦理完全可以与现代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市场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甚至认为只有儒家文化才是拯救当代世界的良药;还有一种观点则对儒家伦理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持分析态度,认为儒家伦理从总体上己不可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其封建性的糟粕将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同时又认为儒家伦理中一些积极因素可以融合于市场经济中,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请结合所学知识,选择材料中的任一观点进行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表1 英国初等教育发展简表
时代特点 | 初等教育 | 代表人物 |
17-18世纪,国家无力也不重视教育。教育通过国教教会管理。 | 1.学校: 面向贫民的宗教团体慈善机关私立收费学校,设备简陋,师资缺乏,教学质量差。学校与入学入教严重不足;学校课程的设置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2.家庭教育: 富人阶段的启蒙和升学教育,通常是在家学习阅读、写作等基本技能,宗教伦理道德及社交技巧。 | 培根弥尔顿洛克 |
19世纪,国家逐步干预教育,设国家教育委员会 | 1870 年《福尔特法案》: 成立免费学校,实行强制性的世俗教育,强迫初等教育,标志国民初等教育制度正式确立;到1900年,基本实现了初等教育普及。 | 斯宾塞 赫胥黎 |
20世纪前期,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教育 | 1918 年《费舍教育法》:14岁以前,完成初等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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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自顾明远等《世界各国教育近代化发展历程》
材料二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面临着“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中国近代教育也经历了一个由传统步入现代,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转型过程,而完成这个历史性转变的时期正是民国。与清末教育相比,民国变革体现在: 清末的教育宗旨是传统的“忠君”、“尊孔”。民国元年所公布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并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其次,清末的中央教育行政机关是学部。民国元年共和政府成立后改为教育部。后来通过改革,省县教育行政体制确立,各省设教育厅,各县设教育局。再次,民国元年所公布“民主学制”即“壬子学制”,系修订1904 年清末所颁布的“癸卯学制”而成,全部学程仍分三级,仅年限较为缩短,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及中学各减少一年,大学院不定年限。此外,在教育立法机构的建立、义务教育立法等方面也有重大的变革。
——摘编自秦凌《民国时期的教育立法研究1912-1949年》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英两国教育改革产生的各自社会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近代英国和中国初等教育改革内容的相同之处,并分析教育改革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亨廷顿认为,在正在来临的时代,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而建立在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保障。下列说法与亨廷顿观点一致的是
A. 文明的多样性维护世界的稳定
B. 文明的融合是和平的最好保障
C. 多极化趋势避免文明间的冲突
D. 单极世界构建易触发世界大战
《资本主义大变形》一书中指出:“在凯恩斯主义刺激下,美联储承担管理国家经济重任,财政赤字、货币超发成为经济刺激主要手段,这导致政府和国会蜕变为权贵集团进行游说和相关博弈的‘纸牌屋’,自由市场和民主价值观受伤害,进行深刻变革才能挽救资本主义。”这一论点意在( )
A. 否定凯恩斯主义的历史作用 B. 揭露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缺陷
C. 阐明经济政策应该及时调整 D. 说明美国社会危机形成原因
议会上院是英国的最高司法机关,可是上院的贵族多数不懂法律,难以胜任这项职能。为此,议会在1876年通过的“上诉裁判法”中规定,英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建议,在高等法官中加封数名“法律贵族”来执行上院的司法职能。这反映了当时英国内阁
A. 掌握实权不对议会负责
B. 行使对立法机关的监督
C. 行政权力受国王的控制
D. 介入司法程序影响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