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共同纲领》的发展主要表现为
A. 社会主义原则
B. 人民民主原则
C.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D. 坚持多党合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关于这部宪法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A. 确定了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B. 正式确认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 明确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D. 规定人民政协的统战组织性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施政纲领是
A. 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共民主革命纲领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D.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
(题文)材料:罗吉尔•培根,13世纪英格兰哲学家,基督教僧侣,曾在当时欧洲学术活动中心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学习、任教,翻译过许多希腊和阿拉伯著作,对经院哲学通过逻辑推理来分析和解释基督教义的方法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培根把自然界作为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并强调知识最根本的来源是经验。他指出,如果一个从未见过火的人用推理证明火能灼伤人、毁坏物品,他那接受这一结论的心灵仍不信服;除非他用实验证明理论的道理,把可燃物置于火中,那么这时他是不会不避开火的;当他有了关于燃烧的现实经验之后,他的心灵才会踏实,才会安于真理的光辉之中。同时他还认识到,数学作为一种理性精神和普遍方法在科学与哲学发展中的作用,“数学是一切其它科学的门径和钥匙”。然而,在他看来,神学和信仰并不妨碍和限制科学的认识,只是需要哲学和科学为其作论证。
——摘编自吴国盛《科学的历程》等
(1)根据材料概括罗吉尔•培根的科学思想,并说明其形成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吉尔•培根科学思想产生的重大影响。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1943年起,美国开始考虑对中国南海诸岛的处理问题,提出“将根据安全需要对此前由日本统治的太平洋岛屿进行安排”。并制定了三种方案:交还给中国,交给法国和国际托管。在日本投降后,美国政府提出了新方案,规定日本必须放弃战争期间内占领的南沙群岛等地区的领土,却没有确定由谁接收,仅仅将南沙群岛定为“非托管区域”。1947年3月,美国在“对日和约”草案中明确指出日本在南海地区应放弃的岛屿包括“东沙岛、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或者南海中的任何其他岛屿”。
1950年,美国的态度发生了显著变化。1951年3月对日和约草案依然未提及南海诸岛归属问题,仅在涉及到中国领土的部分规定:“日本放弃对朝鲜、台湾和澎湖列岛的所有权利、权利根据和要求”。后在法国要求下,才决定在草案中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最终的《旧金山对日和约》基本上沿用了这一措辞。
——摘编自栗广《美国对南海诸岛归属问题的考量与行动》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美国南海政策的核心内容,并简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美国的南海政策。
材料:明朝中后期,官场“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重形式而不求实效的风气弥散。1573年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开展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根据《大明会典>的相关内容,制定“考成法”(即考察成效之法),旨在实现“上有立法下必行之,上有言下必听之效之”。“考成法”规定:六部把要办的公事一条一条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一本留部,一本送六科监察(六科监察与六部相对,用以监察六部。六部尚书为二品,而六科最高官才七品,但六科具有纠劾、封驳六部的权力),再一本交内阁查考。还将宦官统率六科、稽查章奏权移交内阁,由内阁牵头,一件一件研究,根据轻重缓急,限令各部和各地按期完成。每月考核,逐年总结,完成之后一一注销。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官员政绩,决定升降奖惩。“考成法”的实施,形成了以六科督促六部,以六部督促诸司以及地方抚、按,最后再由内阁直接控制六科,掌握对各级官吏的监察大权的严密而完整的考成系统。
一--据马立成《历史的拐点:中国历朝改革变法实录》
(1)根据材料,指出张居正实施“考成法”的主要原因,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实施“考成法”改革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概况“考成法”改革的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