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作“违法”……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重要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1954年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3)阅读材料三,针对当时“法”出现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哪些主张?结合所学,简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成就。
议会是西方民主政治的重要机构。下列关于近代西方各国议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内阁由上院多数党组阁
B.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众议院由每州两名议员组成
C. 根据《德意志帝国宪法》,宰相必须对议会负责
D. 根据法国1875年宪法,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
“兼容统一、秩序与自由的价值,非平衡地利用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营造出一个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共同发展”的政体。确立这种“政体”形式的法律文件最有可能是
A. 英国《权利法案》
B.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C. 法国1875年宪法
D. 美国1787年宪法
2014年11月24日,美国密苏里州地方陪审团作出对枪杀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的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免于起诉的决定后,美国多个城市爆发大规模示威活动,抗议枪杀非洲裔男子的白人警察未被起诉。从历史角度看,这起事件和美国1787年宪法有着密切的关系。下列说法与该起事件相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A. 1787年宪法带有种族歧视的局限性
B. 1787年宪法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
C. 1787年宪法充分地保障了人民的权利
D. 1787年宪法体现了民主自由的治国理念
1878年—1887年,英国政府议案占去下院83%的工作时间,1888—1897年增加
到84.5%。由于议会划给议员个人使用的时间过少,使许多私议案不能列入议事日程。
这一情况表明
A. 英国内阁行政职能进一步扩大 B. 内阁对议会立法工作的全面支配
C. 垄断资本主义抑制了个人自由 D. 三权分立无法满足资产阶级需要
1688年“光荣革命”建立起君主立宪制政体以后,议会虽然被宣布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但由于土地贵族势力强大,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很难涉足。这说明“光荣革命”
A. 确立的民主原则大于实际意义
B. 对英国历史进程的影响不大
C. 巩固了土地贵族在议会的地位
D. 没有改变英国国家权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