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的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
A. 首相有权力解散帝国议会 B. 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C. 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的控制 D. 联邦议会没有任何立法权
“对共和派而言,虽然宪法未对国家政治体制做出明确规定,但既然宪法承认了‘共和国总统’,这一职衔,那么自然也就意味着承认共和国本身;而对君主派来说,由于宪法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一俟君主派得势,只要将宪法略加修改,总统可以变为国王,参议院可以变为贵族院。”这反映出法国1875年宪法
A. 脱离法国国情
B. 是两派相互妥协的产物
C. 不能维持长久
D. 获得了两派的竭力支持
近代资本主义各国大都设立国家元首一职,近代英、德国家元首的共同点是
A.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B. 有权解散议会
C. 在对外交往中代表国家
D. 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下列有关美国总统权力的叙述,正确的是
①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②可独自与外国缔结条约
③有权提名并经过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④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③④
D. ①③④
德国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在晚年会见晚清重臣李鸿章时谈到:“《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制定不仅是参照了英国的立宪制度,更重要的一点还是得益于美国。”“得益于美国”主要指的是
A. 避免权力的过于集中
B. 保留浓厚的专制残余
C. 体现民主共和的精神
D. 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历史学家巴里∙科沃德写道:“《权利法案》规定,国王必须定期召开议会,但到底几年召开一次,法案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更何况国王依然拥有随意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国王还拥有制定内外政策的权力,拥有任免各部大臣及官吏的权力。”根据其描述,当时的英国
A. 实行责任内阁制度
B. 削弱了议会立法权
C. 国王仍然拥有较大的行政权
D.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