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规定,凡产铁的郡县设置铁官,即便不产铁的郡也要在县一级设置小铁官。铁的冶炼和铁器制作与销售一律由铁官负责。这反映出汉朝( )
A.限制富商大贾 B.禁止民营商业
C.限制官员与民争利 D.铁官代行地方政务
有学者发现:历代制作指南车的仅有20人,秦青铜宝剑的防金属腐蚀技术在后世失传,王祯《农书》记载的早期蒸汽机原理断裂,明朝热兵器技术的大量推广在清代终止。依据材料推断,传统手工业技术没有实现近代化转型的重要原因最有可能是
A. 周期性动乱造成技术失传 B. 传统行业技术被严格保密
C. 与周边缺乏经济文化交流 D. 重农抑商使手工技术停滞
有史料曰:“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邑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由此可见该制度( )
A.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 B.确立了中央集权制
C.使土地、政权和血缘结合 D.扩大了国家疆域
明朝曾经出现内阁对皇帝“不合理”的诏旨拒绝草拟,封还执奏的情况。也曾出现皇帝不满内阁票拟发回重拟时,内阁拒绝重拟,以原票封进的情况。以上材料可以说明
A. 明朝内阁的权力高于皇权
B. 明代内阁属于决策机构
C. 明朝皇权较前代有所弱化
D. 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未必相符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凡化外(政令教化所达不到的地方)人犯罪者依律拟断;隶理藩院者,仍照原定蒙古例。化外人既来归附,即为王民,罪并依律断,所以示无外也。
——摘自1740年《大清律例》
材料二凡英民告华民者,必先赴管事官(即领事,下同)处投禀,管事官先行查察……间有华民赴英官处控告英人者,管事官均应听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华民如何科罪,应治以中国之法。
——摘自1843年《虎门条约》
材料三1943年1月11日,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赫尔在华盛顿签署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与换文》。同日,国民政府代表宋子文与英国代表薛穆、黎吉生在重庆签暑了《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美英两国同时撤废在华治外法权。很快,巴西、加拿大、挪威、荷兰、阿根廷等国也先后与中国商订新约,放弃在华特权。
——摘编自胡星斗《民国政府收回治外法权的历程》
(1)材料一中,清朝如何处理外国人在华犯罪?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规定出现的原因。
(2)材料二规定了英国在华享有什么特权?分析这一规定产生的背景及对中国产生的影响。
(3)材料三中,中国取得了怎样的外交成就?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成就取得的原因。综合概括指出影响国家司法主权的因素。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德国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人。10世纪时日尔曼人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后发生分裂。在德意志帝国建立前,德意志境内存在许多邦国,各邦都制定了各自的宪法,这些宪法虽然或多或少具有近代宪法因素,但归根到底是封建贵族为维护其统治的产物,均为“王室的作品”……德意志是普鲁士通过“白色革命”的特殊方式完成国家统一的。一边是具有自主革新传统的容克地主开始执掌现代化进程的领导权,另一边是不断壮大的工业无产阶级。资产阶级虽然渴望统一和自由,但害怕无产阶级卷入革命,宁愿向贵族地主妥协……俾斯麦表示:“重视对王朝的感情,把王朝的不可或缺当做联系手段,并以王朝的名义来维持民族内的一定部分,是帝国德意志人的特征……”
——摘編自《从皇帝到礼仪元首——从德国国家元首地位的嬗变看德国政治》
材料二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开始仿照宋朝的制度,实行殿阁大学士制,从翰林院等机构中挑选文臣充任殿阁大学士作为顾问,协助皇帝批阅奏章,随侍左右,以咨顾问。后来内阁在明朝最高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逐渐构成一个中介程序。仁宣以来,阁臣多进士资格,翰林出身,识达大体,谙熟政令。其缓冲君主个人意志与国家机构职能之对立,调整国家机器合理运行之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清朝初年沿用明朝的内阁制度,内阁表面上是最高行政机构,却并无多大实权。有关军国大事的决策权,由凌驾于内阁之上的议政王大臣会议操纵。内阁不过是执行议政王大臣决议的办事机构而已。
材料三德意志帝国1871年宪法示意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德国具有浓厚君主制色彩的原因。
(2)依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德内阁的异同。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中德两国的政治对各自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