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权的授予是罗马法发展的重要体现。公元前89年《普劳提亚和帕皮利亚法》授予所有居住在意大利或在60天内向裁判官表示接受此等授予的人罗马市民权。公元前49年,恺撒授予波河以北的所有意大利人罗马市民权。公元212年安东尼努斯敕令把所有罗马市民权赋予帝国境内所有的自由人。上述市民权的授予行为:
A. 扩大了罗马法的权利主体
B. 保障了罗马帝国对境内的有效统治
C. 扩大了罗马的统治范围
D. 有利于罗马帝国的稳定和发展
罗马法中确立了许多原则,如:自由人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财产权不受限制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等等。这些原则
A. 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范围
B. 主要体现了罗马平民要求
C. 以经济利益为唯一衡量依据
D. 具有超越时空的借鉴价值
“随着版图的拓展,国际交往的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罗马法)存在明显的缺陷。”解决这一“缺陷”的关键是
A. 习惯法的使用
B.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C. 万民法的实施
D. 自然法的进一步发展
在古代雅典的某一时期,公民大会每十天召开一次,国家为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津贴。这一时期雅典的执政者可能是下列人物中的
A. 梭伦
B. 克利斯提尼
C. 伯里克利
D. 苏格拉底
公元前594年,雅典执政官梭伦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将雅典公民分为四个等级,划分的标准是
A. 才能
B. 血缘
C. 收入
D. 道德
下图是一张纪念某次会议召开十周年的邮票,其中缺失部分应填写的会议是
A. 日内瓦会议
B. 万隆会议
C. 第26届联大
D. 不结盟运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