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贱讼”的传统由来已久,在当今中国仍不乏其例。法律只不过是“必要的邪恶”,因而息讼、重调解便成了中国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古代法律“出于礼则入于刑”“德主而形辅”,浸染了浓厚的儒家文化色彩。儒家的“视法为器”的法律工具主义及“贤人政治”思想,几千年来的人治主义传统。《唐律》十二篇,虽有职制、户婚、厩库等篇。但要找到违者不刑相待的条款是很难的,这里亲属、婚姻、继承、物权之类的民事关系统统被纳入到刑法体系中去了。中国古代法律所及之处,没有纯粹的私人事务,一切都与国家有关。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提出,“私法是一回事,公法是另一回事。前者是私人契书、协议和要式口约等,后者是指公共法律、元老院决议和盟约。”法学家关于公私法的分类,使罗马统治者能够分别制定了旨在保护以皇帝为首的国家利益的公法和旨在保护自由民个人利益的私法。
——据梁治平《法辨》、张锐智《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等整理
材料二随着清末西方列强的入侵,儒家法律文化的价值体系已经崩塌,接受西方法制便是不可避免的。在中国近百年的“法律西化”过程中,对待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无疑存在过多的矫枉过正的现象,然而对本民族文化的抛弃,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的辉煌,相反却是法律与文化的脱节,给国人带来巨大精神苦闷和导致信仰的虚无。随着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的法律建设也将走向现代化,在这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如何看待儒家法律文化,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课题。在中国多元法律文化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法律的现代化,不能无视本土的儒家法律文化,无视它在民众心理间强大的存在,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文化阻碍。
——摘编自张天舒《儒家法律价值观及其文化背景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法律及法律文化与古罗马的差异。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对“中国近现代法制建设”的历史演变进行解读。
下面为20世纪主要国家GDP指数发展表,据表可知
年份 | 美国 | 英国 | 法国 | 德国 | 意大利 | 日本 |
1913年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939年 | 166.8 | 133.8 | 139.0 | 166.2 | 161.8 | 284.4 |
1946年 | 252.3 | 147.8 | 107.5 | 79.7 | 119.8 | 155.6 |
1973年 | 679.4 | 314.3 | 471.2 | 561.9 | 610.5 | 1736.7 |
1983年 | 840.7 | 349.6 | 588.4 | 658.2 | 804.6 | 2438.3 |
1996年 | 1190.3 | 468.9 | 753.4 | 908.7 | 1061 | 3702.8 |
A. 大萧条刺激美国贸易出口
B. 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
C. 经济发展促使欧洲统一
D. 二战后日本经济迅速崛起
20世纪60年代前后,法国不顾美国反对成为有核国家,西德也不顾美国与苏联为敌的思想而改善德苏关系。材料表明当时
A. “一起多强”局面形成
B. 美国失去了世界霸主地位
C. 西方国家不再以美国马首是瞻
D. 两极格局已经被打破
加米涅夫等俄布尔什维克党内人士认为,列宁对俄国革命形势的判断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出发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完成,在这个错误的基点上,得出了错误的革命“总公式”,由此可知,加米涅夫等人
A. 质疑俄国革命性质转变的必要性
B. 主张推动俄国革命形势深入发展
C. 否定列宁以和平方式夺权的提议
D. 认为二月革命的爆发具有必然性
美国独立后,华盛顿总统说:“在对外政策方面,美国的基本原则是扩大对外贸易往来,尽量避免同外国发生政治关系。”19世纪初,拉美各国独立后,美国总统门罗宣称:“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已经独立自由的国家当作将来殖民的对象。”美国此转变
A. 体现拉美各国学习美国民主制度
B. 表明美国开始谋求美洲的霸权地位
C. 说明欧洲殖民国家已开始逐渐瓦解
D. 反映美国随军力增长要称霸世界
据统计,1781年英国人口只有890万人,而到了1841年英国的人口增加到了1855万人,其中多数为外来移民,如在英格兰的爱尔兰人突破100万人,这个数字每年还以5万多人的数字不断增长。这反映了当时英国
A. 科技革命提高了生产力
B.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立
C. 工业对劳动力需求增加
D. 生产发展加速了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