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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青铜器上的铭文与商代相比,字数越来越多,语句也愈加格式化。这些铭文大都记述个...

周代青铜器上的铭文与商代相比,字数越来越多,语句也愈加格式化。这些铭文大都记述个人业绩,追颂祖先功德,希冀子孙保用。这表明西周时

A. 形成了重视历史传承的风尚

B. 未能充分发挥文书功能

C. 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文字体系

D. 青铜器的功用发生重大历史改变

 

B 【解析】“大都记述个人业绩,追颂祖先功德”等字眼说明了铭文并未能充分发挥文书功能,所以选B是符合题意的,正确;材料未涉及历史传承的问题,选项A不符合题意,排除;铭文还不是一种全新的文字体系,选项C不符合题意,排除;西周时青铜器的功用主要是祭祀,并未发生重大历史改变,选项D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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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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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为“1721——1820年清代刑部档案中农村雇工案件统计表”,该统计表反应了

 

年代

案件总数

长工案件

短工案件

雍正

1721—1740

40

19

21

乾隆

1741—1760

81

37

44

 

1761—1780

93

43

50

 

1781—1800

131

48

83

嘉庆

1801—1820

283

107

176

 

——1820年清代刑部档案中农村雇工案件统计

A. 鸦片战争前小农经济已经解体

B. 农村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迅速

C. 雇工在农业生产中占重要地位

D. 农业的雇工现象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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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中国,通过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获得总产量增长的方式,是没有发展的增长。“没有发展的增长”这一认识基于

A. 农产品商业化的水平低

B. 产业结构未能实现转型

C. 重义轻利思想根深蒂固

D. 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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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在司法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法为治具”思想,后来成为了历代传统。晋刘颂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都沿用了这一司法思想,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显示了中华法制文明的灿烂。唐太宗多次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进而要求“人有所犯,一断于法”;主持变法的王安石盛赞商鞅以诚信执法,取得成功。在古代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援法,又考量理与情的影响,形成了“执法”、“准理”、“原情”司法程式,提高了法律的权威和影响力。

--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据材料二指出古代罗马刑法体现的法制理念与中国古代法制理念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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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政治制度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但其发展和变革也存在内在的逻辑性。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宋时期官员出行图

材料二 古希腊民主虽然只存在很短的时间,同时其制度设计也是相当的简单和粗糙,且带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但是它却是人类实践民主和追求自由的开始,是后世追求民主、自由的不竭的智慧源泉,是人类文明史上璀璨的明珠。

——任建林《关于古希腊民主制度之局限研究》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描述两幅图所示政治现象之间的历史联系,试从中央官制设置的角度,分析唐朝与北宋加强皇权的措施有何异同。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有哪些?以近代美国民主宪政的史实为例,说一说美国是如何克服雅典民主制的“弱点和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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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叠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 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 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 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要侧重点。 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 会发展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 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 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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