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时期获得密奏权的官员达l200人,密奏内容涉及范围很宽泛,军务、政务、官吏、民情、水旱、传闻等等。雍正时期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等重要政策,都是臣下密奏先提出,雍正帝又与臣下反复讨论后做出决策。据此可知密折制
A. 体现古代官僚体制的完善 B. 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发展
C. 逐渐取代了军机处的职能 D. 是民意上达中央的途径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所谓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人权宣言》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主张?与其相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体现了什么原则?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被称为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理解。
民主思想变为现实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要经过艰苦反复的斗争才取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民主不分国界,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才是最好的民主。
材料一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董仲舒
材料二没有权柄不是出自神的……君主的权力是上帝通过教皇授予的……治理人民的国王是上帝的一个仆人……
——阿奎那
材料三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未由国民明确授予的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四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两者思想主张的异同点。
(2)据材料,《人权宣言》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主张?与其相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体现了什么原则?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是什么?它体现的政体形式是什么?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1911年12月3日通过并公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4章21条,规定了:
①行政机关是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行政各部;立法机关是参议院;司法机关是临时中央审判所。
②中央行政机关实行总统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公布后,依据大纲的规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该政府成立后,就宣告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
材料二在修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是:
①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②定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中华民国领土为22行省……西藏、青海”。
③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立法机关)、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司法机关),行使其统治权。
④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亘古未有的大事,是中国历史上的创举。
⑤规定保护私有财产。
请回答:
(1)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相比较后找出《临时约法》具有的特点。
(2)通过这些特点,可以看出《临时约法》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阅读下列材料: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三条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国近代现代史教学参考》上册
回答:(1)上述材料出自何处?其本质是什么?
(2)材料中“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统治权力的分工又体现了什么思想?
(3)材料中的哪些内容是旨在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4)材料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规定有什么进步意义?但它又隐瞒了什么本质问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的差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部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
(2)《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制?其目的是什么?结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