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材料一雅典有几百万常驻外来移民,主要从事工商业和金融业,为雅典人提供税收(公民不纳税),但却没有政治权利,也没有占有土地的经济权利。……雅典还一度盘剥附属国居民……甚至对退盟国公民进行大屠杀。
材料二罗马法律对待外来民族的人较为开明。它“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即一种大而不充分的特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以上材料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材料三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四法律是化解社会危机的“稳压器”,罗马法正是在一波波社会矛盾斗争中逐渐走向完善的。正如古罗马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西塞罗所说:“罗马法治文明的进程是循序渐进的;罗马法对罗马国家发展和强盛起到过巨大的推进作用;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原则,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1)据材料一,雅典民主存在的不足是什么?
(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体现出罗马法的什么特点?
(3)材料三的内容出自哪部法律的规定?结合材料一所示内容和你学过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这部法律的看法。
(4)根据材料四,举例说明罗马法制文明建设是怎样“循序渐进”的。对罗马法具有的推动作用和“永恒价值”,你是如何理解的?
古代罗马法的义务份制度中明确规定了特留份制度(即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取消有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如果没有给特留份权利人保留法定的份额,则其相应部分的处分无效),旨在限制完全的遗嘱自由、保护近亲的继承权、平衡遗嘱人意愿以及近亲权益两方面的关系。这一规定
A. 有助于罗马社会秩序的稳定
B. 损害了遗嘱人的私有财产权
C. 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政治自由
D. 避免了私有财产被远亲霸占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的《神圣法》规定:“火葬的柴薪不得用斧头削平,不得在死者之前放置没带药的饮料。”这反映出《十二铜表法》
A. 带有比较浓厚的原始色彩 B. 落后于当时社会发展水平
C. 仍保留习惯法的某些特征 D. 力图显示氏族贵族的特权
古罗马最初的法学家全部是僧侣贵族,解答法律的权力也为他们垄断。奥古斯都执政时期,法律解答逐渐突破了僧侣贵族的垄断,若干法学家被授予解答法律的特权。这一变化
A. 打破贵族垄断法律,提高平民地位
B. 关注奴隶利益,追求公平正义
C. 适应国家发展需要,推动法学进步
D. 扩大统治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西塞罗在《论法律》中说:“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而是某种凭借允行禁止之智慧管理整个世界的永恒之物。”这表明了他的法律思想中的
A. 人人平等思想 B. 公正至上的思想
C. 自然法的思想 D. 理性至上的思想
古代罗马的法学家发明了这样一条定则,即“奴隶不是人”,并把它载入《法学阶梯》之中。法学家盖乌斯和乌尔比安则更加明确地指出,奴隶即畜类,是“另一种家畜”。这主要反映出古代罗马法
A. 保护私有制的本质特征 B. 缺乏“人人平等”的理念
C. 仅保护奴隶主阶层特权 D. 公法和私法都有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