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认为,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的演变,是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从制度变革层面看这里的“进步”是指
A. 中央机构行政效率提高
B. 决策程序趋于规范化
C. 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增强
D. 分权制衡限制了皇权
西方学者评价道:美军与苏军“在易北河的会师”,意味着传统欧洲在国际中心舞台的“隐退消失”。为防止传统欧洲“隐退消失”,战后西欧的联合自强活动是
A. 发表“铁幕”演说
B. 参与欧洲经济援助计划
C. 加入“北约”组织
D. 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
司马迁的《史记》记载了商王的世系,但长期以来并不能确定该记载是否真实。19世纪末20世纪初殷墟甲骨文的发现,证实《史记》的记载基本上是正确的。这说明
A. 历史记载必须经过考古发现证实 B. 史料相互印证利于还原历史真相
C. 历史记载不存在纯粹客观性 D. 考古资料比文献材料更有价值
汉和帝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
A. 巩固儒家思想统治地位
B. 改变人才分布南北失衡
C. 防止地方选官滥竽充数
D. 笼络边远地区百姓人心
唐代实行宰相集体议政制度,三省宰相不仅都要参与诏令的决策和审议,还要在对所议诏令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形成正式决策。这种“宰相一致原则”
A. 提高了行政决策效率 B. 削弱了皇帝的决策权
C. 体现了权力的制衡性 D. 体现了中央决策的民主性
罗马法是奴隶制国家时期的法律,但“在一个长达一千多年的奴隶制社会中,生成了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较完备的法律。显而易见,这样一个法律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制度完全不相吻合。是一种与奴隶制社会的国家本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对于罗马社会,至少是对于罗马政治制度和国家管理来说,罗马法其实是一种完全异质的法律。是一种非社会本质的法律。(选自江平《罗马法基础》)下列能够解释这种现象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
A. 罗马法学家对法律制度研究的贡献 B. 罗马社会农商并行发展的双重经济
C. 古代希腊罗马文化相互结合的产物 D. 罗马周边国家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