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主编的《甲骨文合集》从十多万片甲骨中精选41956片分类进行编排,共分成奴隶和平民、奴隶主贵族、官吏、军队刑罚监狱、战争、农业、商业、建筑、天文历法、祭祀等二十多个类别。由此可推知
A. 史家的研究大都具有主观偏见
B. 甲骨文已是成系统的文字
C. 当时已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权
D. 当时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在司法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法为治具”思想,后来成为了历代传统。晋刘颂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都沿用了这一司法思想,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显示了中华法制文明的灿烂。唐太宗多次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进而要求“人有所犯,一断于法”;主持变法的王安石盛赞商鞅以诚信执法,取得成功。在古代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援法,又考量理与情的影响,形成了“执法”、“准理”、“原情”司法程式,提高了法律的权威和影响力。
--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据材料二指出古代罗马刑法体现的法制理念与中国古代法制理念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古代中西方的理念有颇多差异。中国古代的城市并不是围绕广场教堂或者从圆心辐射出来的。古代中国人对神灵态度暧昧,更拒斥古希腊、罗马广场式的民意体现,因此,占据中国古代城市中心的,并不是宗教道场或广场,而是权力的殿堂。西方城市在文艺复兴后出现的公共空间增长,同样在古代中国举步维艰。古代中国统治者迷恋城墙——无论是为一座城市选址,还是分割其内部格局,首要考虑的往往不是宜居,而是如何凸显统治的权威,对外可以应对军事冲击,对内便于社会管理,城内是被各种复杂关系捆缚的礼教世界。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从中提取中外历史信息,围绕“城市与历史”拟定一个论题展开论述。(要求:中外相关、论题合适、史实准确、史论结合)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僵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二】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材料三】在德意志帝国(1871~1918年)里,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的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
——高中新课程教科书《历史》必修I(岳麓版)
【材料四】“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材料五】下列是CCTV—lO《百家讲坛》节目中,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的一段讲话实录。吴建民说:弱国当然没有外交了,讲话人家不大听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并不等于国家不是很强的时候,外交官不能发挥作用。你看顾维钧1919年的时候,中国是弱国,五个代表,四个都跑掉了,就他一个,他没有任何指示,他拒绝签《凡尔赛条约》。我觉得中国人要很好地研究一下。我跟法国谈民主问题,我说中国人怎么样走上目前这条道路的,你们知道吗?他们说不知道。我说从1840年到1919年,中国人一直学西方。你看好了,中国当时的主导思想是学西方,把“德先生”请来、“赛先生”请来,就这个意思,学西方。转折在1919年凡尔赛和会上面……
(1)材料一反映的是近代西方的哪种政体类型?其确立政体的方式是什么?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3)归纳材料三所反映的德意志帝国的政治特点。
(4)材料四讲述的中华民国确立了什么民主政体?有何意义?
(5)材料五“从1840年到1919年,中国人一直学西方”,都有哪些史实?在当时“弱国无外交”的情况下,对顾维钧拒签《凡尔赛条约》这一史实,你有何感想?
历史概念中往往隐含了使用者的立场和价值观念,但也有一些历史概念属于较客观的事实性描述。以下历史概念属事实描述的是
A. 同治中兴
B. 中法战争
C. 戊戌政变
D. 辛亥革命
我国汉字博大精深,而修改汉字就更加独特有趣。近代史上“国”字的传统写法是“國”,但在太平天国的文献中“国”字却少了一点,口中是个“王”字,即“囯”;而辛亥革命后却又有人将“国”写为“囻”,口中是个“民”字。对两次修改所表达的不同含义,理解正确的是
A.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认为没有统一全国,故“国”不完整;后者说明中华民国已取得民族独立
B.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未摆脱专制思想束缚;后者说明主权在民思想在《临时约法》中得到体现
C.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认为国中无财富;后者说明辛亥革命体现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
D.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时时提醒自己清政府尚未推翻;后者说明孙中山把民生主义放在革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