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制度是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秦)郡县官吏统统由享受俸禄的职业官僚担任,任免权集中于中央。……郡守掌行政,郡尉掌军事,郡监御史掌监察。……郡县官必须服从朝廷的统一调动。官员调任官职,不得携带旧部属吏。每年正月“大课”,中央考课郡守,郡守考课县令长。
--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材料三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后乃谋臣献画(计策),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
材料四 (元行省)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
--钱穆《国史大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分封制的影响,并指出秦朝是如何破解的?
(2)据材料二,概括秦朝郡县制度的主要影响。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汉的地方政治制度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有叛国”的原因。
(4)据材料四概括钱穆的主要观点。
(5)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对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演变的认识。
在对“中国古代的皇帝制度”开展研究性学习时,某班同学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的。
方法一 史料研习
材料1:……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
——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材料2: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 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欧阳修《新唐书》卷四六《职官志》
材料3:国初定制,设议政王大臣数员,皆以满臣充之。凡军国重务不由阁臣票发者,皆交议政大臣会议。每朝期,坐中左门外会议,如坐朝仪。雍正中设立军机处,议政之权遂微,然犹存其名以为满大臣兼衔。乾隆壬子,纯皇帝特旨裁之。
——昭梿《啸亭杂录》卷四《议政大臣》
(1)从材料1中,我们可以看出皇帝具有怎样的态度或做法?分析其本质。
(2)材料2反映了隋唐时期宰相制度具有怎样的特点?材料3反映了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如何?根据议政王大臣会议机构权力演变的过程说明其权力发生了怎样的转移。
方法二 规律认识
(3)汉、唐、明、清是中国历史上四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其中枢权力机构的演变过程为:内朝——三省六部——内阁——军机处。据此归纳出皇帝集权的两种方式及其作用。
方法三 观点探讨
材料4:皇权至高无上而无所不统的属性,使得全体臣民都是皇权统治和奴役的对象,没有平等可言。在皇帝制度创立后的历史中,皇权意识不断地膨胀却缺乏对其应有的制约与限制。正因为如此,在历史上才会出现不少皇帝滥用权力的现象,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赵斌《浅析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利与弊》
(4)结合材料4的观点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皇帝制度的认识。
罗马共和国早期,当罗马遭受外族进攻时,平民曾多次将自己组成的队伍撤离罗马,拒绝作战,迫使贵族在政治上做出让步。《十二铜表法》的制定就是这种斗争的成果之一。可见当时
A. 贵族逐步丧失制定法律的主导地位
B. 平民采取有效方式争取自身权益
C. 贵族的让步在法制发展中起决定作用
D. 平民与贵族的政治诉求日趋一致
下图为古罗马正义女神像。它体现了罗马法的诸多原则,如高擎的秤体现的是裁量公平,手握利剑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力。据此,双眼蒙布所体现的原则是,法官审案应
A. 主要依据道德良知
B. 侧重听取证人证言
C. 不受表象迷惑洞察事实真相
D. 排除一切干扰遵从民众意愿
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这就是由“控诉式诉讼”派生出来的“不告不理”审判原则。这说明古罗马 ( )
A. 减少诉讼案件 B. 维护贵族利益
C. 注重法律程序 D. 强调证据作用
(题文)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公民试图自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未经允许的自杀被视为犯罪行为。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 法律体系已达到完备的程度
B. 法律具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
C. 公民个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D. 自杀有违崇尚自然法则的理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