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1904-1908年,政府登记在册的近代中国公司有227家,到1912年,运作的中国公司已有20749家。其中绝大部分是小型或中型企业,只有750家公司雇工超过100人。材料主要表明
A. 民族企业在前行中仍有不足
B. 外国资本制约民族工业发展
C. 新政成为民族工业发展主因
D. 近代工业先天不足后天畸形
有学者认为:“科举制的废除,斩断了2000多年来经过许多步骤而加强起来的社会整合制度的根基,好像舵手在获得一个新的罗盘以前就抛弃了旧的,遂使社会进入一个盲目漂流的时代。”该观点旨在说明
A. 科举制的废除冲击清朝的根基
B. 戊戌变法加剧社会秩序的混乱
C. 政治制度的变革应当循序渐进
D. 传统入仕渠道受阻引发了革命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提到:“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该思想意在
A. 宣扬“知行合一”
B. 否定孔子思想
C. 反对“格物致知”
D. 强调主体意识
据《春秋左传》记载:“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材料表明
A. 礼乐制度规范贵族行为
B. 传统政治中的理性考量
C. 嫡长子继承制受到冲击
D. 儒家伦理决定王位继承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一
于成龙,山西永宁人。顺治十八年,授广西罗城知县。……盗发即时捕治,请於上官,谳实即处决,民安其居,尽力耕耘。牒上官请宽徭役,建学宫,创设养济院,凡所当兴罢者,次第举行,县大治。宣化旧有水冲沙压地千八百顷,前政金世德请除粮,未行,为民累。成龙复疏请,从之。又以其地夏秋屡被灾,请治赈。别疏劾青县知县赵履谦贪墨,论如律。成龙历官未尝携家属,卒时,惟笥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民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
——摘编自《清史稿﹒于成龙传》
材料二
(于成龙去世后)留下了许多传奇,在当时就广受赞誉,蒲松龄著《聊斋志异》,其中就专有一篇《于中丞》,讲述他断案的神奇。到了清末,以他的事迹为原型,评书艺人又创作了公案小说《于公案》,让于成龙有了和狄仁杰、包拯一样的地位。
——摘编自山西晚报“民间传说于成龙乃再世狄仁杰”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于成龙为官理政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于成龙被后世广为传颂的原因。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商鞅变法后的秦国社会对婚姻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树立了政府与法律的权威,只有得到官府证许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如此强调官婚,便使婚姻更加规范化、严肃化,因而增加了离异的困难性,有利于个体小家庭的巩固。在婚姻生活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了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触及到了婚姻生活的方方面面,依法处理婚姻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稳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维护了国家与社会的秩序,使建立在小家庭基础上的秦成就了灭六国、一统天下的伟业,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总之,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虽谈不上全面系统,却有着开创性的历史意义,为后世处理婚姻问题、规范婚姻行为、协调婚姻关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摘编自刘举《商鞅变法后秦社会对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
(1) 根据材料,概括商鞅变法后秦国婚姻关系法律规范的内容。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商鞅变法后婚姻问题的法律规范对秦国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