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的官制有一些重要特点,如重复设官(三司使、通判等)、官职分离(官员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官名不符)。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
A. 加强中央集权
B. 提高行政效率
C. 分散官员权力
D. 加强君主专制
历史上中国社会经常动荡不安,但文化仍能保持传承,这得益于中国有一个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它是中华民族重新走向聚合的社会基础。这表明宗法制
A. 有助于社会长治久安 B. 阻碍中国现代化发展
C. 有利于民族文化传承 D. 保证了各民族间团结
爵位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先秦时期,爵位往往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位不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这一变化
A. 导致了皇帝与官员矛盾的激化
B. 表明宗法制已退出历史舞台
C. 促使政治权力与经济势力分离
D. 是适应新形势而调整的结果
材料:公输班,春秋时期鲁国人,姬姓,公输氏,名班,出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工匠世家,因他是鲁国人,故称鲁班。《墨子》、《礼记》、《孟子》等先秦典籍,对鲁班的事迹都有记载,如鲁班为楚国遣云梯、钩强等武器,发明和删作了铲、钻、曲尺等工具。汉代以来,鲁班的事迹广为流传,出现了许多赋予民族、地域色彩的民间传说,鲁班文化由此衍生,影响深远。鲁班从行业祖师爷成为了建筑行业之神。很多神奇瑰丽的建筑附会传说成为鲁班的手笔。宋元以来,在全国许多地方建有堂庙,供奉导班神像,祭祀鲁班。这些地方称鲁班殿,又叫祖师殿。大凡行会议事,订立行规,商讨工价、师傅收徒等,都在祖殿举行。明代成书的民间工匠业务用书,被命名为《鲁班经》,流传至夸。
--摘编自孙中原《鲁班文化研究的意义》等
(1)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鲁班在春秋战国时期成为巧匠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鲁班文化的主要影响。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从1945年日本战败到上世纪50年代初,日本文坛以“战后派”作家为代表,诞生了一批反战文学作品。这些作家大多在二战末期应征入伍,部分经历了惨烈的战争,并目睹了日军的最后疯狂。他们以亲身之经历,借鉴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些表现手法,冷酷地描写血腥的战场、细腻地刻画人们面临死亡的心理活动。作品中的受害者几乎全是日本人或日本士兵,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滔天罪行及其给其他国家带来的巨大灾难几乎都没有涉及。同时,这些作品大多孤立地描写战争或战场上的某个片断;对战争的看法是基于“要活下去”的本能欲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反战文学逐渐式微,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文坛已经很难看到涉及二战的文学作品,为数不多的相关作品都是“原爆(原子弹爆炸)文学》”,强调“日本是受害者”。右翼分子开始为战犯鸣冤叫屈、一些颂战文学作品出笼甚至大行其道。21世纪初,美化战犯东条英机的电影获得当年最高栗房;以二战时“神风敢死队”为题材的小说在图书界畅销。
——摘编自郭洁敏《从日本反战文学看“集体无意识”》等
(1)根据材料,概括二战后日本反战文学作品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颂战文学作品出笼且大行其道的原因。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其基本精神是彻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法》在推行之初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和阻力。有的群众对《婚姻法》持怀疑和抗拒的态度,认为《婚姻法》就是“离婚法”或“妇女法”,婚姻自由是败坏风俗;有的干部担心《婚姻法》会导致社会混乱,贯彻《婚姻法》时放不开手脚;婚姻登记在某些地区流于形式,在党和政府开展了宣传与贯彻《婚姻法》运动后,新民主主义的新型婚姻制度终于逐渐建立。包办买卖的封建婚姻制度被废除,自主婚日趋增多、蓄婢、纳妾、童养媳等落后的婚姻习俗几近绝迹,青年男女不再以对方的“财产多寡和门第高低”为条件,而是以“能劳动、爱学习和思想进步”为标准去选择自己的伴侣。婚姻纠纷和婚姻案件逐渐减少,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逐渐增多。妇女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和经济生产,呈现出一派新气象。
——摘编自马冀《新中国成立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述论》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50年的《婚姻法》在推行之初遇到困难和阻力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50年的《婚姻法》推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