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年普鲁士宪法规定国王有宣战、媾和及与外国订立其他条约之权”,“立法权由国王与两院共同行使之”,“凡年满二十五岁的普鲁士人有选举权”。这表明当时的普鲁士
A. 用代议制粉饰封建君主专制
B. 已具备近代民主政治某些特征
C. 确立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D. 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条文规定:“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一修正条文的意义在于
A. 平民可直选法国的总统 B. 有利于确立巩固共和制
C. 消灭了法国的保守势力 D. 摒弃了封建的等级制度
美国1787年宪法很好的使政府通过自身的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同时,又很好的控制了自己。下面最能体现美国政府“控制自己”的措施是:
A. 立法、行政、司法分权制衡
B. 联邦制下各州拥有一定的独立性
C. 规定联邦地位高于各州
D. 五个黑人可折合三人计算人口总数
“它引发了英国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金融家与产业家开始进入贵族行列。”制定外交政策的原则也变成“符合国家而不是国王个人的利益”。“它”是指
A. 光荣革命
B. 1832年议会改革
C. 内阁制的建立
D. 两党制的确立
古罗马某一时期的法律规定,口头契约必须采用统一的一问一答的形式,即债权人问:“你保证……”债务人须回答:“我允诺……”,不采取此种形式的任何协议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体现了该时期的法律
A. 根本上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B. 注重形式和程序,缺乏灵活与变通
C. 深刻折射帝国扩张中的困境
D. 注重维护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罗马法规定,贷款月息不得超过贷款额的百分之一,超过此限额者应处以四倍于所得利息的罚款。这表明
A. 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
B. 债务人与债权人关系紧张
C. 高利贷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D. 运用法律调节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