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制定者认为:联邦权力机构中,“由于司法部门最弱,故最易遭到立法和行政两部门的干预和影响,所以必须加以保障”。下列各项能体现上述原则的是:司法部门
A. 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
B. 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C. 审查国家财政预决算
D. 组织法庭弹劾总统
1839年维多利亚女王问保守党领袖皮尔是否愿意出任首相,由于此时保守党在议会下院不占多数席位,皮尔拒绝上任;1841年议会大选保守党获胜,皮尔接受女王任命,出任首相组阁。这反映出英国
A. 政党领袖由议会选举
B. 内阁需得到议会信任
C. 首相职权受制于国王
D. 议会选举受国王左右
俾斯麦领导了1871年的德意志统一,建立了一个普鲁士为主的德意志民族国家。1888年继位的新皇威廉二世与俾斯麦的政见大相径庭,于是决定革除权倾一世的俾斯麦首相职务,同年俾斯麦被迫辞职。对此事件最为合理的解释是
A. 俾斯麦失去了德意志民众的支持
B. 德意志帝国议会的权力极其有限
C. 德意志帝国皇帝拥有官员任免权
D. 帝国宪法具有浓厚军国主义色彩
在美国制宪会议上,宪法起草人之一汉密尔顿强调:人类的情感会随着对象的距离而减弱,根据这个原则,各州人民对他们的地方政府往往比对联邦政府怀有更强烈的偏袒。据此他主张
A. 在宪法中加入人权法案
B. 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
C. 加强州权抑制联邦权利
D. 国会采两院制以求平衡
“它遏止了1661年后出现的君主专制主义趋势,根本改变了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同时又没有割断历史,超越传统。”这里的“它”是指
A. 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
B. 光荣革命的胜利
C. 责任内阁制度的形成
D. 议会制度的改革
罗马法将规定国家事务的法称为公法,其效力由国家政权加以保障,不允许依私约变更;将规定私人事务的法称为私法。罗马法重视私人权利保护,但罗马公法的地位高于私法。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体现了法律至上原则 B. 维护了城邦整体利益
C. 维护了罗马民主政治 D. 体现了国家至上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