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在《帝范·务农》中说:“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民还其本,俗反(返)其真,则竞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此务农之本也。”唐太宗的真实意图是强调
A. 统治者应轻徭薄赋
B. 法律治理“务在宽简”
C. 重农政策的重要性
D. 君主要有“仁义之心”
图是出土于安徽省寿县(属楚国)的“鄂君启节”,“节”是战国时期的通行证。其铭文中有:“见其金节毋(不)征,不见其金节则征。”意思是:凭着这枚金节,可以免除一路通过水陆关口的征税。铭文中还规定了鄂君启商队的行进路线,防止商队到处乱跑或迷路。这一文物,有助于研究战国时期楚国的
①商业管理制度
②水陆交通状况
③地方教育制度
④文字书写特点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北宋汴京与各州县政府均设有“店宅务”,负责对政府公屋的出租与管理。宋真宗年,汴京左右厢店宅务共有公租房23300间。汴京店宅务的公屋,每间月租金约400~500文钱。当时汴京一名中下层市民日均收入约200文钱。汴京左右厢店宅务各设“勾当店宅务”一名(负责人)、“勾押官”各三四名(副手)、“掠房钱亲事官”(业务人员)各四五十名,负责招租、收租。店宅务每日需要登记的账簿多达28种,包括旧管入库簿、月纳簿、退赁簿、赁簿、欠钱簿、纳钱历、减价簿、出入物料簿、欠官物簿等。官府对租赁店宅务公屋之人有严格的资格审查,规定店宅务的管理者、工作人员、在汴京拥有房产的市民均不得租赁;同时禁止租赁者转租房屋。对租户自行改建房屋、添修部分建筑物产权归宿,官府亦立法加以规范。规定:“赁官屋者如自备添修,店宅务无得旋添漱钱,如徙居者并听拆随”。
——摘编自吴钧《宋朝的廉租房制度》
(1)根据材料,概括北宋廉租房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北宋实施廉租房制度的意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中信出版社集国内权威学者历时10年领力打造写给21世纪中国人的中国史,反映了最新学术进展和社会现状,以明晰、中立的角度重述5000年中国的历史,理清中国历史演变的关键脉络:
作者 | 著述名称 |
王子今 | 《秦汉史:帝国的成立》 |
张鹤泉 | 《魏晋南北朝:分裂与融合的时代》 |
王小甫 | 《隋唐五代史:世界帝国开明开放》 |
游彪 | 《宋史:文治昌盛武功弱势》 |
王天有、高寿仙 | 《明史:多重性格的时代》 |
李喜所、李来容 | 《中国近代史:危局与变革》 |
——摘编自中信出版社《新编中国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国史相关知识,围绕“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点”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17世纪中叶,欧洲出现了以法律条约为基础的新型国家平等关系秩序。然而这一新的国家秩序在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驱动下,又形成了向外扩张的“世界国家秩序”。西方将暴力强权贯注到条约形式之中,用有悖于国家主权原则的条约制度,不断将更多的国家纳入新的“世界国家秩序”之中。18世纪末英国商人和政府开始谋划与中国建立条约关系;1816年带着“将公司贸易建立于安全、稳固和平等的基础上”的使命来到中国的英国代表阿美士德却连嘉庆的面都没有见到便被送回。此时英帝国开始放弃长期实行的和平协商方式,用武力与中国建立条约制度的舆论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已普遍形成。
——摘编自王建朗《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晚清卷》
材料二英国人这样描述清政府早期对条约的态度:“中国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因为条约在清政府看来,通商权利原本就符合施(夷狄)之以思惠的羁縻之道。60年代后,英、美等国分头向清政府递交一项声明,对各省执行条约的状况表示不满,并向清政府提出警告。1864年,清政府刊印《万国公法》,对此李鸿章认为为民族挽回权益计,遵守与应用《万国公法》应成为时代之必需。1884年,总理衙门表示:“惟我中国办事,均系十分遵约,一本万国公法而行。”至20世纪初,驻俄公使明确提出效法日本,改革内政,以修改约章。
——摘编自王建朗《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晚清卷》
(1)根据材料一,归纳西方“世界国际秩序”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指出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待近代条约态度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对这一变化做出简要评价。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明代,士大夫与皇帝发生冲突,其政治诉求不限于统治上层,而在于对民生、民风问题的深刻关切,展现出关怀民间社会的价值取向。与之相对,明代皇帝虽亦有许多敬天保民的言论,但是通观其政治实践,却时常展现出皇帝至尊、朕即朝廷的理路,展现出一种私天下的取向。“礼”被抗争之臣反复提及,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礼”与“理”二者相通,士大夫据“礼”成“理”,持守理在君上的政治价值观。明代士大夫虽因职官不同,具体政治诉求不一,但就朝廷公共权力分配这一角度看去,都指向反对皇权专制极端化,主张君臣分职、共治天下。臣的这种诉求,并不是要求“虚君”,也远没有走到近代革命党人要求确立分权体制的程度,而是一种臣在文化层面对自身政治权力的正当性确认与有效性的期待。
——摘自李佳《论明代的君臣冲突》
材料二时务学堂师生问答
杨树谷(学生)问:“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读书至此,不免有疑。夫委贽为臣,当临难无苟免,何得不谏君于过,而竟以去云乎哉?虽曰当时人主不足以有为,而臣道之不可不尽也明矣。孟子之意究竟何如?”
教习梁(启超)批:(记)曰:“非特君择臣也,即臣亦择君。”又曰:“君使臣以礼。”夫臣者也,与君同办民事者也……六经之中,言此等道理者极多,绝不为怪异也。自秦以后君权日尊,而臣之自视,以为我实君之奴隶。凡国事之应兴应革,民事之应损应益,君之所为应直谏犯颜者,而皆缄默阿谀为能,奴颜婢膝以容悦于其君,而“名节”二字扫地尽矣。至于今日,士气所以委靡不振,国势所以衰,罔不由是。此实千古最大关键矣。其亦未闻孟子之大义焉耳!
——摘编自梁启超《自立:梁启超论人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代君臣冲突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说明梁启超是如何论证孟子关于君臣关系思想的。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君主权力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