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世纪,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央认为:“皇帝的任何吩咐都具有法律的效力,因为人民已经把权力转让给皇帝了。”这表明罗马法
A. 崇尚自然法的人权精神 B. 具有服务于政治的特点
C. 规定皇帝由民众们选出 D. 法律条文都系皇帝制定
(题文)罗马法律规定,如果出卖人知道物品有瑕疵,而买受人不知情,或者出卖人知道被卖物与买受人所想象的物品之间存在重大差别,这足以使买卖中的买受人获得一项诉因,可以提起有关诉讼。该规定
A. 适应了罗马对外扩张的需要
B. 旨在保护罗马公民的私有财产
C. 反映了罗马法重形式的特点
D. 表明法律以诚信规范经济行为
古罗马法不允许父辈与子辈相互提起控诉或作证;“对未事先获得许可而向法院告其父亲或保护人的人”,大法官可依其职权对他提起刑事诉讼;对于某些人,比如尊亲属,未经裁判官许可不得作为证人出庭,违反这一规定的人将被判罚金。这些规定表明罗马法
A. 重视血缘亲情
B. 抛弃传统习俗
C. 忽视公平公正
D. 强调等级秩序
19世纪英国法学者亨利·梅因《古代史》一书中写道:“罗马人不爱万民法,正像他不爱外国人一样,因为万民法是从这些外国的制度中来的,并且是为了外国人的利益而制定的。”这表明万民法适用于
A. 罗马境内公民和非公民
B. 罗马共和国的女性公民
C. 罗马共和国的男性公民
D. 罗马帝国内的非自由民
有学者认为:“在雅典,民主始终与排他性的社会结构唇齿相依;公民相对于非公民,无异于一个高贵的特权等级。”该学者强调的是
A. 雅典民主仅适用于男性公民
B. 雅典民主由其特殊的社会结构所决定
C. 雅典公民享有特权地位
D. 雅典民主具有排他性和阶级性
下表是对苏格拉底审判情况统计,这反映出
罪名 | 陪审、审判人员及产生方式 | 表决形式 | 程序 | 审判结果 | |||||
陪审员 | 审判员 | 产生方式 | 有罪票数 | 无罪票数 | 死刑票数 | 反对死刑票数 | |||
怠慢神和蛊惑青年 | 6000人 | 501人 | 抽签 | 举手 | 一审制 | 281票 | 220票 | 361票 | 140票 |
A. 雅典民主政治具有真正广泛性
B. 程序合理不能确保判决的公正性
C. 公民的政治素养决定民主效果
D. 直接民主不能保障公民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