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实”“史论”“史识”是构成史学的三大要素。史实即历史事实;史论即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评论;史识即以科学的史观作指导,来分析大量的史实,然后得出的科学结论。下列对郡县制的叙述属于“史识”的是
A. 它分郡县两级,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
B. 郡县制是中央对地方政权进行有效控制的制度
C. 郡县制开中国单一制国家组织结构先河,影响深远
D. 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张居正指出当时的五大积弊:“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的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员,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防御蒙古鞑靼入寇边关,张居正派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互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边防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使北方暂免于战争破坏,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张居正还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他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推动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摘编自《张文忠公全集》和《明史·食货志》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张居正改革的背景和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张居正改革的影响。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古代都城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而形成的都城文明堪称中华文明的缩影。
比较唐朝长安平面图与北宋东京平面图,提取两项有关唐宋间历史变迁的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罪,虽然有成文的法律,但却是秘密的,并不公之于众。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法律。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祷在铁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新势力在晋国取得政权后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铸刑鼎”公布法律,从形式上看,与先王“不为刑辟”的传统不符;从内容上看,与西周以来的“礼”相违背。因此,遭致叔向、孔子等人的抨击。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罗马建立共和国后,执掌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完全被贵族祭司所垄断。遇有讼争,法官徇情枉法,袒护贵族,平民备受欺凌;加上当时高利贷盛行,利率毫无限制,债务奴隶制使平民处于难以生存的境地。贵族的专橫激起了平民的反抗,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经过八年的激烈斗争,到公元前454年,贵族和平民互相让步,立法委员全部由贵族担任,但法律须经有平民参加的军伍大会通过才能生效。公元前451~450年……将制定的法律刻在板子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
——摘编自周枏《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郑国“铸刑书”的时代背景及其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贵族和平民通过《十二铜表法》各自获取的利益。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郑国“铸刑书”与《十二铜表法》产生的相同影响并指出二者所反映政治斗争的差异。
有学者认为:“片面强调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必然会把人类的全部历史当代化或当成当代的历史。以这种历史观指导历史写作,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沦为历史的伪造者,尽管自认为是合理地构建过去。”由此可见,该学者强调
A. 回到特定时代去认识历史
B. 历史研究材料的选择性
C. 努力发掘历史的现实意义
D. 历史叙述逻辑的严密性
1896年梁启超所著《波兰灭亡记》刊行,1898年6月康有为进呈光绪帝《波兰分灭记》,他们都指出波兰非但亡于俄、奥等国的瓜分,更是由于“内政不修,积弱滋甚”、以及守旧权贵“诋诽攻击”新政新法。其意在
A. 揭露列强瓜分图谋
B. 打击顽固守旧势力
C. 激发改革图强意识
D. 培养国人世界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