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版本历史教材在描述近代西方某部宪法时,这样写道:“内阁起初由总统任命组成,后来改由议会中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它对议会(参议院)负责。”“这部宪法体现了总统、议会和内阁之间的权力平衡。”材料中的宪法最有可能是
A. 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
B.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C. 美国1787年宪法
D.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题文)1702年威廉去世,玛丽的妹妹安妮继承王位,她讨厌辉格党,出于个人的好恶把大批辉格党人解除职务,代之以托利党人担任要职。这表明
A. 君主立宪制遭到破坏
B. 政党政治尚未形成
C. 国王仍有独立的行政权
D. 责任内阁制已形成
自罗斯福新政以来,面对联邦政府在国计民生各项事务中的影响且益加深,比如:组建规模庞大的联邦官僚机构,进行种类繁多、耗资巨大的联邦资助项目,以至于有些美国政治学者惊呼:“旧的联邦制已经死亡了。”这表明美国
A. 官僚机构日益臃肿
B. 三权分立的机制遭废除
C. 联邦政府权力扩大
D. 地方政府丧失了自主权
古代雅典法律是不可随意更改的,若新法有害于民主,有害于城邦,任何公民可依“不法申述权”对新法提案人进行控告。控告成立的话,提案人要受到罚金处分,甚至有生命之虑。这表明雅典
A. 民主制度随意性强
B. 用法律来维护民主
C. 法律至上主权在民
D. 崇尚法治律法稳定
“因为如果有价值之人发言并且担任议事会成员,这对于和他们同样的人会有好处,但对大众却没有好处。现在任何人只要愿意就可站出来发言,当穷人发言时,他就会寻求他本人以及和他相同之人的利益。……他们(雅典人)认识到尽管穷人无知而贫穷,而有价值之人出色而智慧,但前者的好意要比后者的恶意带来更多的益处。这样的方式也许不能建成理想的城邦,但却非常有利于维护民主政治。”该观点
A. 肯定了雅典的直接民主制
B. 指出了雅典直接民主制的弊端
C. 奠定了代议制的理论基础
D. 说明了其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
古罗马人已经意识到抽象的普遍的法律在应用于具体的案例时必须考虑具体的情况,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在执法过程中罗马城市行政官可以根据每一个别案例的情况作出裁量,而不必僵硬地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判决。这说明
A. 司法实践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
B. 罗马法不具备普遍的适用性
C. 习惯法发展为成文法的必然性
D. 罗马司法审判缺乏严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