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在中央设都察院,后升为正二品衙门,集纪检、组织、公安、司法职能于一身。为了监察中央六部的活动,还创立了六科给事中,并建立了御史巡按地方的制度。明朝监察制度采取“以卑临高”的制约机制,赋予监察文武百官的大权,有事可以直达天子。监察官的选拔非常严格,非进士不能录用,使监察官的职位显得十分尊崇,升迁也非常快。明朝的监察制度具有动态机制,采取定期与临时相互交替的巡按方式对地方官员进行考察监督。
明代监察制度只赋予监察官“弹劾权”,对贪官的惩治取决于皇帝的好恶与喜怒,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衰败,最终沦为统治阶级集团内部争权夺势、党同伐异的工具,从而失去了澄清吏治的制衡作用。在明世宗嘉靖至明神宗万历的近百年间,无论是监察官还是被监察的廷臣,都高举着效忠皇上与反腐败的大旗,相互攻讦,形成了东林、齐、楚、浙四党交恶和内阁、吏部与言官三足鼎立的局面。
——摘编自赵刚《制度不是万能的——杂谈朱元璋反腐败和明朝的监察制度》
材料二 西方监察专员制度发端于1809年,是一个由宪法或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或国会决定的、由一个独立的高级官员负责的办事机构。监察专员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改进公共行政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后因保护人权、反腐败等需要,监察专员逐渐向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大学扩展。监察专员制度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监察专员采取非司法方式解决行政机关与普通公民之间的行政争端;二是监察专员通过约束政府权力,弥补司法系统对行政权约束的不足;三是监察专员通过为普通公民提供及时救济,保护公民的相关权利。监察专员制度逐渐与各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合流,成为各国加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摘編自袁新华《西方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监察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西方监察专员制度的主要功能。综合上述材料,从政治体制的角度分析两种监察制度产生不同结果的原因。
中国古代十分重視人オ的选拔。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时,只叫地方长官每年要举些孝子廉吏,但后来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都为之阻塞了,于是大家都争要为孝廉。本来所谓孝廉,一种是孝子,另一种是廉吏。
后来規定每郡满二十万户的口只能举一个,如是则孝廉不分,仅成一个参政入仕的资格而已。后来又请托舞弊,逼得朝廷于察举孝廉后再加上一番考试。如是则全失却原来察举孝廉之用意。从此以后,无论选举或考試,都是分区定额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照人口比例来考选。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科举制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逃拔官员;隋汤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増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試、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经殿试才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卷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明朝沿業袭前代科举取士制度。为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个人见解;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取士制度,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20世纪初,由于国内形势的剧变,封建科举制度已不应形勢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制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汉代时期选官制度的变化情况。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科举制度的演变特征。
下图是某学生对西方代议制的理解而制作的图示,最恰当的标题是
A. 统而不治的“虚君”政治
B. 打着民主幌子的君主专制
C. 制约权力平衡利益的典范
D. 相互妥协下的“一票共和制
德意志皇帝威廉一世在波茨坦有一座行宫,视线被一座磨坊挡住了,就派警卫人员把磨坊拆了,后来磨坊主一纸诉讼把皇帝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结果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把那磨坊盖起来。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由此说明
A. 德意志事实上承认了法律至上的原则
B. 德意志实行君主立宪制,帝无实权
C. 德意志政体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D. 德意志是欧洲民主政治最健全的国家
1701年英国通过的《王位继承法》规定,天主教徒或与天主教徒结婚者丧失继承王位的资格;法国1875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些规定
A. 结束了君主制政体
B. 违背了自由、平等的原则
C. 巩固了民主政治
D. 维护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它是在一片冷漠中通过的:议员们既无热情,又无掌声。在温和的君主派眼里,这是他们无可奈何地接受的共和国,是较小的坏事。而在温和的共和派眼里,这是一个与其设想的宪政计划相去甚远的妥协的共和国,它还需要大力改造。”“它”是
A. 《权利法案》
B. 1787年美国宪法
C.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D.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