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时期,万民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裁判官的告示、法学家解答和皇帝敕令。其中,裁判官根据法的精神而不是法的条文做出的裁决,是裁判官告示的重要部分。这说明
A. 自然法原则是司法判决的唯一准则 B. 罗马法借鉴了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
C. 习惯法长期影响古罗马的司法实践 D. 万民法在治国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
“万民法吸收了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市民法的规范、同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地中海商业习惯与法规,主要涉及所有权和债务等方面的内容的调整。”对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A. 万民法继承了公民法的具体内容
B. 公民法是万民法的组成部分
C. 公民法忽略了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D. 万民法是公民法的适时革新
“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这一规定实质上说明《十二铜表法》( )
A. 保护私有财产 B. 是一部野蛮的习惯法
C. 内容相当广泛 D.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1906年5月清政府派载泽等人出洋考察。他们在其《考察情形折》中称:“大抵欧洲各国政治,悉根源于罗马旧制,言政法者必言罗马,犹中国学者必首推周秦。……”由此可见,罗马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罗马法
A. 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 B. 维护和巩固了欧洲各国的统治
C. 其法律观念具有普遍性 D. 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
《十二铜表法》规定:“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由此可见《十二铜表法》
A. 对平民没有一点好处 B. 维护贵族的利益
C. 维护私有财产 D. 是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宋教仁积极倡导的政党内阁,是当时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采取的一种主动积极、合理合法的斗争策略,渴望以此成为宪政制度的工具。但即使这样,也引起了袁世凯的极大敌视。为了抵制和削弱国民党在参、众两院的力量,袁世凯以“政党政治”还击“政党政治”,在利用御用政党与国民党对抗的同时,又以金钱收买国民党中意识不坚定的党员,以加强自己的势力,并派人暗杀宋教仁。“宋案”发生后,国民党失去政党活动的领袖,政党活动陷于低潮。以后国民党分裂成相友会、政友会、癸丑同志会、集益会、超然社等五个小团体,失去往日强盛之势力。政党内阁在中国成为镜中花、水中月。而袁世凯已不满足于通过傀儡内阁来控制政权,他要成为握有实权的正式大总统。袁世凯在镇压了国民党发动的“二次革命”后,利用其高超的政治手腕,专事破坏政党政治,顺利地登上了正式大总统的宝座。随后又改造“约法”,奠定了复辟帝制运动的基础。宋教仁等人的民主美梦完全破灭。
——节选自周建林《宋教仁“政党内阁”思想述评》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教仁积极倡导政党政治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教仁倡导的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