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学家的学说是构成罗马法律制度的基石之一,法学家以他们的学术权威和皇帝所授予的解答问题的权利,通过讨论问题,对可能的方案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提出准确解决方案。这反映出古罗马
A. 法律创制的过程蕴含理性精神
B. 立法机构主要由法学家构成
C. 贵族垄断立法并随意曲解法律
D. 学者享有等同法官的司法权
恩格斯说:“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这段材料最能说明:
A. 两国努力追求各阶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 两国在政治文明实践中相互借鉴成功经验
C. 两国的社会结构及治国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D. 两国是以维护奴隶主阶级专政为本质目的
公元前4世纪,罗马的某法官接了一个案件,“罗摩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他死后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摩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摩洛的遗嘱”。法官最后判定罗摩洛的家人败诉。法官判案的依据是
A. 未成文的习惯法
B. 《十二同表法》
C. 万民法
D.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许多法学家纷纷前来献策。下列四人的主张不可能被采纳的是
A. 甲建议政府保护一切自由民的财产不可侵犯
B. 乙倡导自由民平等、法律公正
C. 丙主张废除原法中基于身份等级的不平等条款
D. 丁提出增加处理经济纠纷条款
426年,罗马帝国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到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五大法学家(生活于二三世纪之交)的法律著述来解决——若他们的著述观点有分歧,则以多数为准;如果形成多数,则以伯比尼安(五大法学家之一)的观点为准;如伯比尼安未有意见表示,则由执法者自行选择。这则材料说明在当时罗马帝国司法裁判中
A. 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著述具有法律效力
B. 贵族意志等同于法律条文
C. 五大法学家的意志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D. 执法者具有任意裁判之权
罗马共和国初期的法律,许可债权人把长期拖欠的债务人逮捕,关在私设的地牢内,把他卖充奴隶,甚至杀掉他。平民要求废除这些法律,并减轻他们的债务负担;……“公元前494年,为数颇众的平民退出罗马,移到城外3英里的阿尼奥阿河畔之圣山,发表宣言,除非他们的要求获准,他们不再替政府打仗及工作。最后元老院满足了平民的要求。由此可知
A. 这次斗争的方式是非暴力不合作模式
B. 直接导致罗马废除了债务奴隶制
C. 这时期的罗马法己经是成文法
D. 双方的妥协使罗马的社会矛盾得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