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委员会每逢开会时,实行临时推选“会议主席”的做法,规定每个委员都可以根据自已的职权发号施令。这反映出巴黎公社
A. 体现群众的直接意愿
B. 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
C.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D. 缺乏稳固的领导核心
根据德意志帝国宪法,联邦议会由22个邦和3个自由市的共58名议员组成,其中普鲁士占17席,若修改宪法14票即可通过。议员只能按照各邦君主的指示投票。这些规定表明,当时的德国
A. 联邦议会高于帝国议会
B. 普鲁士邦占据主导地位
C. 君主是实,立宪则为虚
D. 由联邦议会多数党组阁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为此,宪法的制定者们分别设计了
A. 邦联制、责任制内阁
B. 总统制、三权分立制
C. 联邦制、责任制内阁
D. 联邦制、三权分立制
沃波尔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能言善辩,曾先后担任国防大臣、海军司库、主计大臣、财政大臣等职务,其执政晚期,反对派聚集在王储威尔士亲王弗雷德利克周围,盼望有朝一日王位更迭后得到重用,从而形成了“太子帮”。这说明,当时的英国
A. 君主立宪制发生变异
B. 责任制内阁尚未形成
C. 国王仍掌握军政大权
D. 政党政治还不够成熟
一位英国人曾于1890年画了一幅《辞退俾斯麦》的漫画(如图),根据德国当时法律,辞退俾斯麦的应该是
A. 德国皇帝
B. 内阁成员
C. 帝国议会
D. 联邦议会
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市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据此推知,万民法
A. 实现了罗马境内居民间的平等
B. 根源于罗马帝国统治基础扩大
C. 标志着罗马司法体系最终完备
D. 削弱了罗马帝国的政治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