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各朝代都制订有法典,但这些法典大都是刑法之规定,其中虽涉及民事关系,如户、婚、钱债、赔偿等,亦采取刑罚的手段调整之,本质上仍属刑法规范。自隋唐起历代法典都规定“十恶”之罪,凡犯有“谋反、谋叛、谋大逆”等罪,不仅本人“决不待时”施以酷刑,而且诛连甚广,而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等民事行为则视为“细故”,常常依据礼的规范或习俗进行调处,而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整。家法宗规对于族内的财产、继承、婚姻等民事法律关系起着实际的调整作用,在实践上取代了用民事法律来调整家内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至于为私权益而进行的诉讼,在统治者看来不外是细事争端,他们所追求的是息讼、无讼,这是他们良好的官声政绩的表现。
——摘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化的开端》等
材料二 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由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负责起草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曾经留学法国的陈箓与留学日本的高种、朱献文负责起草亲属、继承两编。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1569条。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民法的特点并简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影响近代中国民法修订的因素并分析其作用。
1871年4月19日巴黎公社在《告法国人民书》申明:“通过选举或竞选任命”的“公职人员和公社官吏”,应该是“经常受到监督的、可以更换的。”这说明巴黎公社
A. 照搬了古代雅典的直接民主经验
B. 没有超越资产阶级民主范畴
C. 进行了无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伟大实践
D. 是苏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源头
1872年德文版《共产党宣言》的序言中提出“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这说明
A. 革命实践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
B. 德国成为国际工人运动的中心
C.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变化
D. 社会主义成为世界的主要潮流
1836年,果戈理发表了《钦差大臣》,该书描写道,纨绔子弟赫列斯达可夫从彼得堡途经外省某市,被误认为“钦差大臣”,在当地官僚中引起恐慌,闹出许多笑话。果戈理用喜剧这面镜子照出了当时社会达官显贵们的丑恶原形。该作品应属于
A. 荒诞主义文学
B. 浪漫主义文学
C. 现代主义文学
D. 现实主义文学
18世纪的欧洲,法国人在反对教会和国家、争取言论自由和人道的斗争中获取快乐;英国的文人则对本国的社会政治体制比较满意;德国的启蒙学者则几乎完全回避政治。这表明
A. 科学革命促进了思想的传播
B. 政治环境影响启蒙思想发展
C. 经济发展程度决定文化差异
D. 制度构想与政治实践相背离
英国哲学家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伽利略的“加速度定律”,美国的《独立宣言》等,这些看似不同领域的思想成就,其背后却有一个共同的信念,此信念是指相信
A. 上帝是一切事物的根源
B.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均蕴含着通则
C. 科学能够带给人类幸福
D. 知识是改善人类生活的主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