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曰:“天下一物,内外一理,流通贯彻,初无间隔。若不得见,则虽生于天地间,而不知以为天地之理,虽有人之形貌,而亦不知所以为人之理矣。……天命之性,处处皆是,但之寻时,先从自己身上寻起。”上述材料所阐述的核心内容是
A. 强调“理在气中”
B. 格物致知是探究“理”的根本手段
C. 人性与天理一致
D. 主张自我内心反省
程朱理学和王阳明心学的共同点是:
A. 理气一体,理先气后
B. 纲常伦纪,即为天理
C. 心外无物,心即是理也
D. 内心反省,心致良知
“法是事物的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所有存在之物都有自己的法”下列表述能体现这一观点的是
A.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B. 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
C. 表明国家政权机关已变为“社会公仆”
D. 天人之际,合而为一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一主张出自
A. 墨家学派
B. 儒家学派
C. 法家学派
D. 道家学派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中国建立后,董必武作为政务院副总理负责新中国的立法工作。他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他认为,法制和国家是紧相连属的,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必须迅速创立人民民主的法制,以巩固政权和保障经济建设。在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主要的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时候,不能再经常搞群众运动,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制。他针对20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法制工作中的问题明确地指出,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要抓紧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工作。要加强法制宣传,培养人民的法律意识。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制。凡自命特殊、置国法于不顾而犯了法的人,不管他地位多高,功劳多大,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据《董必武传》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董必武的主要法制思想,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形成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董必武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1938年慕尼黑会议后,德国向拉美地区进行全面渗透,威胁美国利益。美国总统罗斯福意识到慕尼黑协定没有带来“一代人的和平”,“仅仅意味着民主国家在地缘政治上的失败”。为此,他呼吁废除中立法案,用“现购自运”代替“武器禁运”,批准法国向美国订购飞机,加强美英合作,将自身强大的工业资源变为盟国战争的强大经济支柱。1939年4月,罗斯福要求希特勒保证10年内不侵略他所列出的31个欧洲国家和中东国家,作为解决欧洲争端的基础。这些国家中包括当时与德国并不接壤的苏联。8月,美国主动向苏联提出延长《苏美商业议定书》一年,并“继续给苏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支持英法与苏联的谈利。罗斯福在与国内孤立主义者斗争的同时,尽力分化德意同盟,集中打击德国。罗斯福的欧洲战略虽未能阻止战争,但却使罗斯福这样的反法西斯者提高了威望,并巩固了其在国内外的地位,连任美国总统,并引导美国走上与世界各国联合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道路。
——据刘德斌《国际关系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斯福推行的欧洲战略的目的及其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斯福推行欧洲战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