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材料三:严复在译著《法意》(今译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如孟氏(孟德斯鸠)所说,则专制云者,无法之君主也。”“秦固有法,而自今观之,若专制之尤者”,严复认为“法”字是有歧义的。“孟氏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秦所谓的法,“直刑而已矣。所以驱迫束缚其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
材料四:孙中山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中说:“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
(2)《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指出上述条款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其立法思想的渊源。
(3)概要指出严复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
(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的主要原因。
《世界文明史》说:“后来,(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所制定的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致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A. 统治范围扩大,罗马法不断充实
B. 维系帝国统治,万民法的颁布
C. 缓和贵族与平民矛盾,法律不断制定
D. 罗马帝国建立,开始以法治国
公民法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万民法是罗马帝国境内的“国际法”。下列相关评述正确的是
A. 万民法是对公民法的否定
B. 都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稳定
C. 根本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D. 蕴含了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
从适用范围看,《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制定的
A. 适用于所有罗马人的法律 B. 调整国内民族关系的法律
C. 调整公民内部关系的法律 D. 调整罗马人与外来人关系的法律
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
A. 习惯法
B. 公民法
C. 万民法
D. 自然法
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这主要说明了罗马法
A. 追求立法的完整性
B. 确立保护平民的原则
C. 注重证据的法律理念
D. 为犯罪的贵族寻求开脱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