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朝臣建议建文帝削藩,随后,建文帝的叔叔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为名起兵,最后占领南京,夺取帝位。此事说明当时
A. 有内阁制
B. 设立了军机处
C. 有分封制
D. 郡县制受到挑战
明初废行省,地方分设三司,分别掌管一地民政与财政、司法、军事,直属六部。明中叶以后,皇帝临时派遣的巡抚逐渐演变为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这一变化有助于
A. 扩大地方行政权力 B. 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C. 削弱六部的权限 D. 缓解中央与地方的对立
明朝的内阁距离皇帝寝宫1000米,清朝的军机处距离皇帝寝宫只有50米,政务中心逐步靠近皇帝寝宫的这一过程,从本质上体现了
A. 皇帝建筑布局愈益合理
B. 政府的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C. 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D. 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
“内阁制度始终没有突破它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即始终没有使明朝实现真正的‘虚君政治’材料意在揭示
A. 内阁制未改变明朝皇权专制的本质
B. 内阁官员权力弱小,无法助理国政
C. 明朝皇帝与内阁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D. 内阁内部争权夺利,无法发挥效用
明人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七载:“今各部之事,皆听命于阁下,所不待言,虽选曹(吏部)有员缺,亦送揭帖与阁,然后注选。此不知胡汪当国时有此事否。夫威权日盛,则谤议日积,谤议日积,则祸患日深。”这说明当时
A. 六部停止了运行机制
B. 内阁获得了官吏任免权
C. 相权日益受阁权抑制
D. 内阁权势日盛带来祸患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 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B. 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C. 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D. 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