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世纪,雅典雄辩家德摩斯提尼这样评价雅典的告发制度:“我们现行体制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每个将军一生当中都要在你们的法庭上被审判两次或三次,他们中没有一个敢于在战场上与敌人殊死一站。”这一评价反映出
A. 雅典社会精英沦为民主的牺牲品
B. 雅典民主成为政客斗争的工具
C. 雅典对官员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D. 民众告发对官员的威慑作用有限
春秋战国时期,“士无定主”,他们以“士”为业,靠出卖智力往来于诸侯之间,奔走于卿相之门,所到之处无不引起列国政治舞台的风云变幻。这反映出当时士人
A. 巩固分封制度
B. 家国观念淡薄
C. 维护礼乐制度
D. 支持列国争霸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古希腊有多次著名立法活动,但大都限于城邦内部,从未出现过统一而体系化的法典。古希腊的法律中没有发达的专业术语,成文法对后世影响不大,但其关于城邦民主政制的立法,即对于国家政体的思考对以后欧洲国家的公法产生了较大影响。
——摘编自王加卫《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等
材料三 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的“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关系,在今天仍被广泛使用。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阅读材料二和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希腊法律与古罗马法律的不同。
(3)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一直到18世纪的欧洲,自然科学主要是神学的附属和部分社会上层人士的爱好和特长。19世纪,自然科学尤其是工程和应用类科技的研究人员广泛增加。这种变化主要说明了
A. 人文主义催生近代自然科学
B. 近代自然科学源于宗教神学
C. 应用科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
D. 社会生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尽管达尔文主义受到宗教和其他集团的敌视,但在19世纪后期,其在政治上为各国的民族主义者所赞同;在经济生活中,得到了自由主义者的拥护。据此可知
A. 社会达尔文主义被普遍接受
B. 自然科学与宗教信仰不能并存
C. 进化论推动马克思主义诞生
D. 进化论的社会学转化契合时代
卢梭在《爱弥儿》中指出:“我们遵守着国家的法律,并用这些准则制约着自己和他人”“都是因为有了它(国家法律)才能获得人类最为珍贵的东西:行为中的美德和对美德的爱。只有受过祖国的好处,才会得到幸福的婚姻”。这表明卢梭
A. 崇尚符合理性的社会生活
B. 赞赏封建时代的社会伦理
C. 主张用法治手段维护统治
D. 强调浪漫主义的婚姻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