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盐、茶、酒等是政府专卖的禁榷商品。与前代禁榷商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全由官方经营不同,宋代把一些不适合官府经营的环节,转让给民间工商业者或普通百姓经营。材料表明宋代
A. 放松对民间商业的限制
B. 政府的专卖政策受到了冲击
C. 商业管理政策更加实际
D. 民营手工业者经营能力提高
汉初政府“无为而治”,中央对地方王国事务不多加干涉。诸侯国享有较大的政治、经济自主权,于是各国竞相安抚百姓,因地制宜,发展生产。这表明,汉初郡国制
A. 有助于国家统一和巩固
B. 促进了王国的稳定和发展
C. 适应了君主专制的需要
D. 协调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韩非子》一方面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严刑峻法来约束民众;另一方面又主张君主应当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这反映出,<韩非子》
A. 深受荀子人性论的影响
B. 主张统治阶级实施“仁政”
C. 推动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D. 意在加强和维护君主权力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粟特和回鹘是两个古代的西域民族,粟特人借助地处东西交通要冲的有利条件,构建起盛唐时期庞大的陆上丝绸之路贸易网络,把陆上丝路贸易推向了高潮。安史之乱后,形势动荡,战争频发,粟特胡商被迫舍产弃业。而“安史之乱”中回鹘助唐讨伐安史叛军,“上接以优恩,结为兄弟,朝奏使皆道岀回鹘″。回鹘得以控制东西交通的命脉,在中原内地也取得了许多特权,包括在长安的绢马贸易,自756年起的80余年间,回鹘共向唐朝倾销了上百万匹马,换回了2000多万匹丝绸,这些丝绸都转运西方销售,获利颇丰。由于回鹘在内地享受着唐朝宽容忍让的民族政策,一些粟特商人开始以回鹘的名义谋取商业利益。当时的马绢交易中有不少粟特胡商参与,成为回鹘汗国的贸易代理人,在与粟特商人一起经营的过程中,原来以畜牧为生业的回鹘人逐渐具备了从事商业贸易的基本素质并日益成熟。除了从绢马贸易中获取利润外,茶叶也成为回鹘人经营的丝路商品。《新唐书·陆羽传》记载:《茶经》成书后,“天下益知饮茶矣”,“其后尚茶成风,时回纥入朝,始驱马市茶”。
——摘编白杨蕤、王润虎《略论五代以来陆上丝绸之路的几点变化》
(1)棍据材料,概括唐代西域商人活动的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西域商人活动。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雅尔塔体系具体内容大体有四个方面:
(1)西方欧洲雅尔塔体系。它通过分区占领管制徳国及非法西斯化的原则协定、关于波兰疆界和临时政府组成的协定、《关于被解放的欧洲的宣言》等,划分了美英和苏联在欧洲的势力范围。这是雅尔塔体系的关键环节。
(2)东亚雅尔塔体系。对战后亚洲的安排主要是通过开罗会议和《开罗宣言》、雅尔塔会议和《雅尔塔秘密协定》、《波茨坦公告》、美国对日本的占领改造,以及美苏在朝鲜受降的“三八线”协议等实现的。
(3)“中间地带”雅尔塔体系。对于殖民地的安排,除英法荷在远东的殖民地被保留下来,其他地区的殖民地转交给联合国托管。这方面的内容规定比较笼统,是雅尔塔体系的薄弱环节。
(4)联合国。战后成立新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确定了“大国一致”的原则,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享有否决权。
——摘编自杨鹏飞《二十世纪以来的战争和亚与世界发展》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尔塔体系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雅尔塔休系的主要影响。
(历史选考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南宋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变革与转型期,伴随着民间争言财利的好讼风尚以及无审级限制诉讼制度所引发的非法越诉、安诉现象对司法秩序的冲击,南宋对原有相关法律进行了改革。新律规定:州县、监司的司法官员必须在民事案件审结后给争论双方当事人出具包含有案情事实,法律适用和审断理由的法律文书“断由”,以此作为诉讼当事人依次上诉的法定依据。南宋司法官员的民事审判虽然经常会参酌人情,以使判决更加圆润,但人伦情理仅是对法律的补充,而不是颠覆,更不是所谓的“伦理法”、“父母官诉讼”等传统学说所能涵括。实际上南宋司法官员早已践行了依据证据判决的成文法传统。南宋司法理性化、近世化趋势,对当下的司法改革亦不乏历史启迪与思考。
——摘编自张本顺《变革与转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南宋法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南宋的法制改革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