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汲涧中水,男采山上薪。家家守村业,白头不出门。”材料不能反映的是
A. 自耕农经济的封闭性
B. 自耕农经济的完整性
C. 自耕农经济的保守性
D. 自耕农经济的稳定性
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中国古代农业领域里个体生产逐步取代了集体耕作,导致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A. 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B. 均田制的颁布
C. 郡县制的普遍推行
D. 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
战国时期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表现是
A. 青铜工具与铁农具的并用
B. 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
C. 施肥与灌溉技术的进步
D. 铁器和牛耕的广泛使用
史料记载:“所种之地,惟以伐木,纵火焚烧,用竹锥地成眼,点种苞谷,”始农业的耕作方式是:
A. 刀耕火种
B. 石器锄耕
C. 个体农耕
D. 铁犁牛耕
材料 沈家本(1840-1913年),浙江吴兴人。幼习儒学经典,“好深湛之思”。1864年,任刑部郎中,开始学习法律。1902年接受谕令着手法律修订工作,开始了清末法律改革。……在修法过程中,他以“会通中外,兼采古今”为原则。积极组织力量,翻译西方法律,聘请外国法学家充当法律顾问和派员赴外国考察。奏请设立法律学堂,培养专门司法人才。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了《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新法从内容上确立了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打破了传统古代法律“诸法合一”的法典编纂形式。同时引进了一系列诉讼原则和诉讼制度,体现了程序法律部门的近代化。新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遭到了旧观念旧势力的抵制,但趾高气昂的中华法系第一次低下头来学习各国法律优长,为此后中国法律走向规定了大致的路线图,沈家本也被誉为“中国法制近代化之父”。
——摘编自马勇《晚清二十年》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沈家本主持法制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沈家本在清末法制改革中的贡献。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公元前536年的“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晋国大臣叔向专门为此给子产写了一封措词严厉的信。信中说,本来民众怀着恐惧之心,不敢随便乱来。你把法律公布了,民众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争相琢磨怎么做坏事而不至于被制裁,这样就不怕长官了,反而会导致犯法的事情越来越多,腐败贿赂到处泛滥,郑国也会因此而完蛋。子产给叔向回了一封信,表示要坚定不移公布法律。结果呢?犯罪案件减少了。晋国在子产“铸刑鼎”之后20多年,也把刑法铸在鼎上,向社会公布了。可是孔子认为这样做不对。孔子说,晋国大概因此要灭亡了。人民知道了法律,只看鼎上的条文,不看贵族脸色,怎么能显出贵族的尊贵?
——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铸刑鼎”改革的实质及遭到反对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子产“铸刑鼎”改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