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明朝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分区掌管监察,称“巡按御史”。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主断。州县官员在巡按御史到来前,“迎跪道旁,倘遇风雨,即知府亦陷膝泥中。”这表明
A. 监察官员位卑权重
B. 监察官员掌握了地方行政权
C. 监察机构庞大臃肿
D. 监察制度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明太祖晚年制《皇明祖训》,又规定新天子即位后,“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如亲王不幸为“奸臣”所害,王府官员和护卫军有权“移文五军都督府,索取奸臣”。这些规定
A. 给以后诸王举兵对抗中央提供根据
B. 意在使人知所警惧而不敢轻易犯法
C. 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行政控制
D. 有利于官员和护卫军保护明朝亲王
到明代中叶,内阁大学士虽“无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实”,已类似“汉唐宰辅”了。这样,朱元璋处心积虑加以废除的相权,很快就因为内阁制度的产生而复活。这说明
A. 阁臣实际上取得了部分相权
B. 首辅成为国家最高行政长官
C. 内阁成强化君主专制的工具
D. 君主专制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元朝行省实行圆议连署制与分领制相结合。圆议连署制下,数名行省正官共同议政决策,“事从公议”。分领制指“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四大职事由正官分别执掌。这种权力运作方式
A. 着眼于集体议政监督皇权
B. 保障行省正官独立行使军政权力
C. 继承了唐代三省运行机制
D. 体现了行省正官之间的分权制衡
唐朝时,掌权的宦官常以枢密使的名义削夺宰相的职权而干预朝政,甚至参与包括宰相在内的大臣的任命。后来发展到与宰相共参政事,“宰相掌文,枢密掌武”。这反映出
A. 君主专制加强的策略性 B. 当时朋党之争日趋激烈
C. 三省六部制日趋完善 D. 政事堂制度已被废除
有一朝廷讨论调兵征讨某地的叛乱,某官员说:“这些地方军队平时自行抽的税就足以养兵,当朝廷命令他们出兵时,却又向朝廷要粮要饷,讨伐时又常借故迟缓不前,甚至和叛贼勾结。要动员这些军队必须审慎,否则只是多耗钱财而少功效。”这位官员处于
A. 西汉后期 B. 唐末 C. 北宋初期 D. 晚清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