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汉以来一直到宋朝,监察机构基本是宰相的下级机构,到元朝则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足鼎立,到明朝设立了都察院,都察院的都御史成为与最高行政长官,六部尚书并行的国家最高官员合称“七卿”……监察机关行使权力以皇权为依靠,以封建法制为根据,不接受任何一级行政部门长官的指令。这样监察机构行使职权时任何一级行政部门无权过问,任何地方势力更无权干涉,从而确保了监察部门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摘编自张嘉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与当代借鉴》
材料二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这样几项职权:“(一)对于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是否合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四)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对于有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民事案件有权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
——摘编自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人民监察制度对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古往今来,中外的有识之士都在不断地追求政治进步,不同的历史因素造就了各具特色的政治制度。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分权主要以君权与相权,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划分为表现形式……汉代以后,我国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就正式分由不同机关行使,实现了在职能、权力和人员等三方面的分离,和现代国家三权分立的方式相似。有所不同的是,作为宪政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一部分的分权体制是从总体上以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制约为目的而作出的政治安排,这三种权力的最终来源是人民,而我国古代无论决策、执行还是监督都直接或间接地对皇帝负责。……伯利克里时代的城邦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系统,已具备了近代国家所具有的行政、司法、监督等国家职能,并开始向分权的方向过渡。
——张治平《关于分权与制衡问题的探讨》
材料二 “我们的制度被称作民主政治,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就人的价值而言,无论任何人以何种方式显露出优于他人担任一些荣耀的公职,那不是因为他们属于特殊的阶级,而是由于他们个人才能。”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鼎盛时期,雅典总人口40万人中,奴隶20万,公民16.8万,外邦侨民3.2万。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通史·古代史》
材料三 1832年:议会选举改革,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代表进入议会。
19世纪后半期:成年男子获得普选权。
1918年:30岁以上有一定财产的妇女获得普选权。
1969年:年满18周岁的英国男女公民都有权参加下议院选举。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通史·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中国的分权在隋唐时期最典型的制度表现是什么?从制度功能上指出古代中国的分权与雅典分权的根本不同。
(2)根据材料二、三,概况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并指出英国民主政治与雅典的不同之处。
恩格斯曾这样评价,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这说明古罗马法律
A. 与时代内容密不可分
B. 仅适用于当时的时代
C. 对公有制社会无益处
D. 不能被后世充分借鉴
孟德斯鸠曾说:“意大利各民族成为罗马的公民以后,每一个城市便表现了它自己的特色……既然人们不过是由于一种特殊的法律上的规定才成为罗马公民的……因此人们就不再用和先前相同的眼光看待罗马……对罗马的依恋之情也不复存在了。”在孟德斯鸠看来,更多意大利人成为罗马公民
A. 加剧了罗马社会矛盾 B. 扩大了罗马统治基础
C. 有利于罗马帝国统一 D. 导致罗马失去凝聚力
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指出:“关于买卖、租赁、合伙、委任等契约,债务以当事人的同意而成立。上列各种契约,其债务的缔结只需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的说法,乃是因为其缔结既不需要用文书,也不需要当事人在场;此外,也没有必要给予某物,只须进行该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同意即可。”这表明
A. 罗马法严格的形式主义原则
B. 法律认可契约自由原则
C. 罗马法核心是保护私有财产
D. 罗马法的体系最终完善
古代罗马法规定:在商品交换中,未成年人如因对方利用其无经验而遭受损失的,可诉请追回已交付物件,纵使对方没有欺诈行为,只要未成年人确实受到很大损失,也可申请“恢复原状”,要求返还原物件。这反映出,古代罗马
A. 注重维护诚信交换原则
B. 禁止未成年人交换商品
C. 法律严惩侵犯私有财产
D. 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