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明初注重立法,明朝统治者在“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统治思想下,为了防止官吏职务犯罪,统治者们在立法、司法、行政等各方面都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明太祖时贪污腐败的官吏惩治格外的严厉,建国伊始就制定影响深远的《大明律》。
《大明律》雏形始于洪武元年,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明太祖开始效仿《唐律》进行多次修改,对体例、篇目不断修改完善,后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颁行天下。
《大明律》改变了自唐以来的法律体系结构,便于诸司掌握和实施法律。《大明律》的内容共有460条,其中对于官吏犯罪的处罚规定较多,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名例》一卷,分五刑、十恶、八议等,大部分的条款是对官吏履职情况的规定,特别是负责监督、裁判等重要职权的监临主守的失职犯罪行为制定了残酷刑罚;《吏律》二卷,由以侧重惩治官吏的职务犯罪行为的《职制律》和以侧重处罚官吏违反办事规程行为的《公式律》这两部分组成。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大明律》重在整肃吏治,涉及官吏职务犯罪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吏律》和《刑律》,对官吏犯罪的处罚规定较之历朝更加明确具体和严厉。
——摘编自林颖瑜《明朝的廉政法制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明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初《大明律》的作用
(题文)1876年,哲学家尼采在《不合时宜的考察》一书中指出:普法战争虽以德国胜利告终,其险恶后果却是使德国文化颓败,“使德国精神为了‘德意志帝国’的利益而遭失败乃至取消”。这段材料旨在
A. 批判德国的军国主义和强权政治
B. 说明普法战争损害德国利益
C. 反思德国给世界带来的巨大灾难
D. 呼吁德国创造一种新的文化
“它是在一片冷漠中通过的:议员们既无热情,又无掌声。在温和的君主派眼里,这是他们无可奈何地接受的共和国,是较小的坏事。而在温和的共和派眼里,这是一个与其设想的宪政计划相去甚远的妥协的共和国,它还需要大力改造。”“它”是
A. 《权利法案》
B. 1787年美国宪法
C.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D.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中有一条极富争议的规定:“总统的每一命令须给部长副署方能有效”。有学者据此判断,总统的职权徒有虚名;但也有学者反对称,部长副署权实际上不能阻止总统意志的执行,它只是一个纠错机制。反对者的合理依据应是
A. 部长地位过低导致无法与总统抗衡
B. 第三共和国宪法依然保留封建残余
C. 宪法规定总统拥有最高人事任免权
D. 君主派的实力在当时的政坛占上风
大多数的美国开国精英不相信具体的“人民”具备自己统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约翰·亚当斯认为:“民众的忌妒的呼声、猜忌、疑心、自负、傲慢、骄横、野心和某个地位优越者的暴躁”,一旦被用来对付某个人,其结果必然是,“一群不受节制的乌合之众的愤怒和狂暴,通过擅长蛊惑的专制者的暗中挑唆,就会爆发为各式各样的攻击、毁谤和怒火,往往以谋杀和屠戮而告终”,其程度之可怕,在专制主义的历史上都是难有其匹的。为此美国实行了
A. 议会制共和制
B. 三权分立
C. 精英政治
D. 邦联制总统制
杰弗逊曾经说过:“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制宪者们精明地设置障碍,使权力不能集中在任何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之手,以避免胡作非为或盲动。控制的办法主要是使每个部门都在别的部门中发挥一定作用,有能力延缓甚至阻止其他部门的行动。对此理解最正确的是
A. 猜疑有利于推动权力相互制衡
B. 政府分权和制衡降低行政效率
C. 总统对国会负责避免盲目行动
D. 联邦制使中央和地方相互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