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0月的《大总统选举法》尽管是在袁世凯授意下由国会制定的,但国会制定时执意对元首宣誓做出明文规定,要求总统就职时必须举行宣誓典礼,“余誓以至诚遵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谨誓”。而“宪法未公布施行以前,前项誓词须声明遵守约法”。这一规定目的在于
A. 为复辟帝制制造舆论
B. 保障宪法的权威与威严
C. 维护北洋政府的统治
D. 增进总统选举的合法性
1876年,中日就中朝关系展开论争,森有礼与李鸿章对答记录节选如下:
对答1 | 森:至国家举事,只看谁强,不必尽依条约。李:此是谬论特强违约,万国公法所不许。 |
对答2 | 森:中国不收其(朝鲜)钱粮,不管他政事,所以不算属国。李:高丽诸国此是外藩……钱粮政事,向归本国(朝鲜)经理。 |
综合两则对答可知
A. 宗藩关系之争是甲午战争的诱因
B. 日本运用万国公法挑战朝贡体系
C. 清廷运用条约体系维护宗藩关系
D. 中日利益冲突的实质是观念对立
茅海建《天朝的崩溃》一书考证了在鸦片战争中负有重大责任的清朝顶级人物的战后反应:琦善等6人几乎没有反应;耆英、黄恩彤主张柔夷顺夷;刘韵珂主张“阳示德意,阴加钳制”;林则徐主张对抗;道光帝在后三者间游移。这反映了清朝统治者
A. 推卸战败责任
B. 谋求制敌之道
C. 缺乏理性反思
D. 改进外交策略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俾斯麦致力于巩固新生政权。有人绘制了以下漫画来展示他与各邦选出的议员之间的微妙关系。这表明在德意志帝国
A. 中央集权体制尚未真正形成
B. 国会通过选举组建政府
C. 君主立宪制政体已完全确立
D. 首相俾斯麦对议会负责
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有与两院一样的法律创制权,还执掌国防、外交事务,拥有任命文武官员权力。但合约及商约须经两院通过后才可定案;未经两院同意,总统不得宣战。除第一年外,总统再也没有行使解散议会的权力。可见,当时法国实际上
A. 建立了三权分立政治架构
B. 发展了美国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C. 已确立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D. 解决了各政治派别之间的矛盾
1789年,杰斐逊向华盛顿抱怨采用了两院制,华盛顿于是问他为何要把咖啡倒在小碟子中,杰斐逊说为了让咖啡凉下来,华盛顿于是告诉他,两院制也是为了让立法凉下来。两院制可以避免人民受到煽动而陷入狂热,让共和国获得一个安全的锚。据此对美国采用两院制分析正确的是
A. 延续了英国议会至上的政治模式
B. 提高了国会立法的科学性、高效性
C. 参议院的权力高于众议院的权力
D. 两院制有利于立法权的相互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