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解决民事纠纷是依靠中间人调解,调解无效时交官府;而官府也主要扮演调解人角色,在民事纠纷导致暴力事件出现后,才扮演法官角色。但到了明清,官府的法官角色越来越重,社会上甚至出现了专门代人打官司的“讼师”。这种变化表明
A. 古代中国法制意识淡薄
B. 社会发展提升法律的作用
C. 政府奉行以德治民理念
D. 民众已具备近代法律意识
明朝张居正所创“考成法”规定,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注销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同样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这一方法
A. 有效防范了官员贪腐
B. 有利于工作效率提高
C. 使监察制度提议完善
D. 有利于中央集权加强
史学家翦伯赞说:“中国古代独裁政治发展到顶点的时候,连自己御用的中央政府,也是不要的。他要求把政权引渡到自己的卧榻之侧,所以尚书台权力提高,中央政府的权力就要减低,总理国家庶政的三公便变成‘坐而论道’的闲员了。”这种现象反映了
A. 中枢权力体系完备
B. 地方的自主性遭到了削弱
C. 君主集权渐趋强化
D. 宰相逐渐退出权力的重心
宋真宗曾作《劝学诗》:“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这表明宋代科举
A. 推动了八股取士的形成
B. 完善了中央集权体制
C. 使社会各阶层热衷科举
D. 影响了社会价值取向
唐中宗不经中书省和门下省直接封拜官职,因心怯,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这表明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A. 分散相权加强了君权
B. 促使行政决策民主化
C. 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
D. 对皇权形成一定制约
有关司隶校尉的职责,据《汉官仪》记载:“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国无不统,陛下见诸卿,皆独席。”而《续汉书・百官志》记载:“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据此可知,司隶校尉
A. 负责监察百官和刑狱
B. 可监察中央政府官吏
C. 只负责监察各郡官吏必究
D. 是汉代地方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