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詹大考”是淸代对翰林院、詹事府为主的翰林官进行的考核。顺治时“翰詹大考”内容主要是论、表等,考察翰林官们在国家大政、时局等方而的见解。被考者主要是汉人,考试成绩按优劣分为四等,一、二等者,晋升官职,四等者,一般全部惩罚。由此可知,“翰詹大考”
A. 考试内容脱离了社会实际
B. 官员选拔严格
C. 利于保障翰林官文化素质
D. 受到汉人拥护
杜甫在赠与好友曹霸的诗《丹青引赠曹将军霸》中,为显示对曹霸特别的敬意,开头的第一句就是“将军魏武(魏武帝曹操)之子孙。”苏轼说:“在酒馆里,会有许多说评书的说到三国,听到曹操胜利,人们会哭。”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很可能是
A. 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不同
B. 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
C. 历史真相随时代变迁日益清晰
D. 普通民众对官修史书缺乏信任
如表是西汉时期先后推行的经济政策(部分)
内容 | 时期 |
战乱中流亡者各归本土,恢复其故爵、田宅,因凯饿自卖为奴婢者一律释放为庶人 | 高祖 |
开放山林川泽供百姓采,并一度废除过关用传”《官方所发过关通行证)的制度 | 文帝 |
盐官负责组织生产,然后将产品统一收购买卖,未经盐官组织而私煮盐者有罪 | 武帝 |
由表格信息可知,西汉时期
A. 经济政策不利于增加中央财政收人
B. 重农抑商政策影响了经济正常发展
C. 商业政策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D. 经济政策的着眼点发生了重大变化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贾思勰,北魏时期人,杰出的农学家。他出生在一个世代务农的书香门第,其祖上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为官期间,他到过许多地方,善于向老农学习,吸收宝贵经验,终于写成农业科技巨作《齐民要术》。《齐民要术》许多卷篇都有相当分量的前代文献引述,为后世农书树立了范例。西汉《汜胜之书》,全书已无法寻觅,它的重要片段由于《齐民要术》的摘引,才得以保存下来。陶朱公的《养鱼经》等佚藉亦是如此。贾思勰在书中谈到,谷子成熟有早晚,早熟的谷子,棵体矮小,果实多。晚熟的谷子,长的高大,而果实少。他重视粮食生产,但并不把农业生产归结为生产粮食,《齐民要术》包括了粮食作物、园艺作物、林木、种桑养蚕、畜牧、养鱼、农副产品加工等内容。他在书中还谈到教导农民首先要按市场条件来安排生产,其次要有适当的规模和合理的田间布局来生产。《齐民要术》中列举大量实例,教农民如何计算,甚至连运输、销售的费用都有计算。《齐民要术》经历约1500年的时间,仍被人们奉作古农书的经典著作。
——百度《贾思勰》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贾思勰《齐民要术》阐述的农学思想。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贾思勰能够著成《齐民要术》的原因。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一战结束后,英国海军彻底结束了德国从海上对英国的威胁。《凡尔赛和约》规定,只允许德国海军拥有6艘巡洋舰,6艘轻型战列舰,禁止拥有潜水艇。1932年到1934年日内瓦世界裁军会议上,英法等国原则上同意德国在海军军备方面享有平等权,以实现欧洲全面和解。然而德国在纳粹党上台后,很快退出了裁军会议和国际联盟,在军备问题上漫天要价,导致此次裁军会议失败。1935年,希特勒表示德国保持英国海军总吨位的35%是最终决定,不能再减少。英国担心如果不答应,德国会再增加到50%,从而引起世界范围内的造舰军备竞赛。1935年6月,在事先没有和法国趕商的情况下,英国同意与德国签订海军协定,规定:德国海军规艇吨位不超过英联邦国家海军实际总吨位的35%。潜艇方面,在不违反35%规定的前提下,德国建造的潜艇吨位可以等于英联邦国家所有潜艇吨位总和。德国政府保证,德国平日保有的潜艇吨位不超过英联邦潜艇总吨位的45%,除非发生严重影响到德国国家安全的情况。
——摘编自《1935年英德两国签订海军协定的真实原因及影响》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英德海军协定签订的背景。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英德海军协定签订的影响。
材料: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近代中国第一部体现了现代民主与政治体制的根本大法。临时政府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近代司法独立原则,仿效西方建立独立的司法机构,在审判机制上倾向于“四级三审制”。面对前朝官吏苛刻残暴的司法恶习,临时政府眀令各官署不论审理何种案件,一概不准体罚和刑讯逼供。临时政府还规定“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以法律形式对法官物质保障做了规定。1912年发布的《对外宣言书》中,在公民权利关系上求法律同等地对待各民族人民权利。孙中山十分重视移风易俗,法令宣布以后官厅人员咸以官职相称,一律革除前清关于“大人”“老爷“的称呼,并要求民国的官吏树立“公仆“”意识。针对买卖人口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孙中山指出:“自法兰西人权宣言书出后,自由博爱平等之义,昭若日月。各种法律,凡属人类一律平等,无有阶级。”在《保护人民财产令》中规定:“凡在民国范围内之人民所有一切私产,均应人民享有非经正式裁判宣告,不得擅自充公或者查封。”
——摘编自《南京临时政府司法制度改革》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南京临时政府司法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归纳南京临时政府司法制度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