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城市建置等级比较明显,天子的都城大于诸侯的国都。战国时期,齐都临淄成为当时规模最大和最为繁华的商业都会,国君在此设立稷下学宫,吸纳各学派人才,学术氛围浓厚、思想自由。材料反映的主要信息是
A. 传统的礼乐制度遭到破坏
B. 城市的经济文化功能强大
C. 百家争鸣促进了经济发展
D. 个体商人及私人讲学出现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司马谈临终前,执其子迁之手而泣曰:“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巨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这启发司马迁形成了“大一统”的历史观,并渗入《史记》的写作中。《史记》所开创的“纪传体”编写体例,成为两千年来史书的主要体例。《史记》取材丰富,司马迁充分利用了当时所能见到的书籍资料,国家收藏的档案、民间收藏的古文书传;特别是亲身经历的、从见闻和交游中得来的材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材料,又注意鉴别和选择材料,淘汰无稽之谈、不仅增加了史料来源,而且增强了其内容的真实性。司马迁在撰写过程中,“不虚美,不隐恶”,力求实事求是。他认为传说中的“三皇”不可信,本纪便不收;有可疑的地方,则存其疑,不能断定的,则诸说并存。因而史记被誉为“史家之绝唱”。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1)根据材料,概括司马迁的主要史学思想方法。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司马迁的贡献。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朝晚期,割据的藩镇对所管辖领地内的矿冶实行政府垄断。节度使私开铜矿铸币,造成唐晚期货币发行的混乱局面。官府垄断矿业也损害了矿区居民的利益,引起了不满,因此而导致的民变时有发生。北宋初年,政府对矿业开采及其冶炼权力进行改革,先后颁行了《严禁民众开矿令》、《矿冶章程》、《招矿匠律令》等法律条文,在矿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打破了以往仅有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机构的管理体系,设立冶铸司作为管理矿冶铸钱事务的专职机构,从而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三级管理体系。在官府的直接监督下允许民间探矿、报矿,并给予报矿人矿产地的优先承买权。亦明令禁止特殊场地的勘探和开采,以维护统治秩序和当地居民的利益。矿冶生产经营模式以招募制和承买制为主。宋代矿治生产的兴旺和发达的同时,矿冶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亦随之完备。这一改革促使矿业生产十分发达,宋代矿业发展水平在中国封建社会矿业发展史上处于一个高峰阶段。
——摘自李强《我国矿业管理机构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宋初年矿业改革的目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简析北宋初年矿业改革的特点。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初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作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朱子语类》
材料二:
材料三: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六十二条立法权由国王与两院共同行使之。每项法律需经国王和两院同意。财政法案和国家预算应首先提交下院;国家预算上院可以全部通过或者全部否决。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材料四:道光祸国殃,人民苦难殇。条约被迫签,主权遭沦丧。
列强不要脸,通商占香港。历史须铭记,国兴民族强。
春愁难遭强看山,往事惊心泪欲潸。四百万人同一哭,去年今日割台湾。
——丘逢甲《春愁》
银两高赔付,主权多丧缺。列强欢乐死,诸夏苦悲绝。
租界八方设,津门九处切。半殖民确立,全赤县遭劫。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所体现的政治制度及主要目的。
(2)根据材料二,简析英国政治体制的特点。
(3)比较材料三和材料二,指出德国政治体制不同于英国之处。
(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四中的三首诗分别针对的不平等条约,概括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们的制度被称作民主政治,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就人的价值而言,无论任何人以何种方式显露出优于他人担任一些荣耀的公职,那不是因为他们属于特殊的阶级,而是由于他们个人才能。”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鼎盛时期,雅典总人口40万人中,奴隶20万,公民16.8万,外邦侨民3.2万。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通史·古代史》
材料二 1832年:议会选举改革,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代表进入议会。
19世纪后半期:成年男子获得普选权。
1918年:30岁以上有一定财产的妇女获得普选权。
1969年:年满18周岁的英国男女公民都有权参加下议院选举。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通史·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概况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并指出英国民主政治与雅典的不同之处。
材料三 秦汉以来一直到宋朝,监察机构基本是宰相的下级机构,到元朝则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足鼎立,到明朝设立了都察院,都察院的都御史成为与最高行政长官,六部尚书并行的国家最高官员,合称“七卿”……监察机关行使权力以皇权为依靠,以封建法制为根据,不接受任何一级行政部门长官的指令。这样监察机构行使职权时任何一级行政部门无权过问,任何地方势力更无权干涉,从而确保了监察部门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摘编自张嘉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与当代借鉴》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材料四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3)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1881年德国首相俾斯麦提出工伤事故保险法案,由于意见存在严重分歧未获国会通过。1882年经过修订后的法案提交国会,再次遭到反对。俾斯麦为法案通过曾付出极大努力,德国皇帝甚至为此发表圣谕,但法案还是遭到到国会否决未能通过。这一事件体现了
A. 立宪政体能阻止国王专权
B. 国会处于国家权力中心
C. 首相和皇帝的权力遭到削弱
D. 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